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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8
《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与案卷评查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与案卷评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与案卷评查工作,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档案是指本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并已办结归档的案卷。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第二章档案管理第四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本级行政执法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保管,确定专人管理,设置专门的档案室
2、。第五条行政执法案卷,应在当事人履行完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15日内立卷归档。第六条归档的档案资料应当齐全、完整、准确。除需要现场制作的文书外,其它文书均应按要求进行打印。现场书写的文书应当使用黑色、蓝黑色的墨水笔或签字笔,字迹应当工整、清晰。第七条行政执法档案装订要整齐,纸张无破损,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进行装订,文书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
3、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5材料的左边与下边必须对齐。若文书材料纸张规格过大应进行折叠,纸张规格过小应将原件粘贴于A4规格的空白纸入卷。第八条档案文书材料经系统排列后,要逐页编号,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卷底等不编页码。页号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单面书写的文书材料在右上角;双面书写的文书材料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第九条随卷归档不能附卷的证物,可在
4、拍成照片附卷后另行保管,其它声像资料也应单独存放,但应标明证物(声像资料)的名称、数量、规格、特征、案号,并在卷内备考表记明其保管处所,以备查调。第十条行政处罚档案文书材料为一卷装订,一案一号,不分立正、副卷。但案件合议记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等内部文书材料,未经批准不得向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第十一条行政处罚档案文书材料应当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的客观进程及形成文书的时间自然顺序进行排列。第十二条行政许可档案原则上实行一企一档,一案一号。对同一申请人涉及开办许可、变更、换证、注销等情形的,每次办理的案卷均应独立装订,统一存放在一个档案盒中保存。第十三条行政许可档案文
5、书材料装订顺序:1.案卷封面;2.卷内目录;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4.受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原件,包括材料接收证明、补正通知书、受理(不受理)通知书等;5.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
6、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5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原件,包括各类现场检查报告、检验检测报告、内部审批文书等;6.行政许可听证相关材料;7.重大行政许可决定集体讨论材料;8.行政许可公示材料;9.行政许可决定书;10.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11.各类行政许可文书的送达证明;12.其它应归档的文件资料。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组织好行政执法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对已办结的案件,督促承办人员及时立卷归档,并进行登记造册;接收档案时,要按规定检查案卷质量,符合要求的进行接收;对已接收的档案,应在卷皮的左上角盖“归档”章,并根
7、据案卷类别按年度、案号的顺序排列,放进卷柜保管,保证档案的完整、安全。第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人提供档案或扩大利用范围,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的内容。第十六条行政执法档案保存期限。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一般程序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其中符合听证程序和经过复议、诉讼程序的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行政许可类档案应长期保存(企业被依法注销或撤销的,2年后档案可以销毁)。第十七条保存期限届满的档案,应由本级部门鉴定小组逐卷进行鉴定,对仍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延长保存期限,对确定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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