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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8
《夏环报告表〔2017〕82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夏环报告表〔2017〕82号关于夏津县妇幼保健院夏津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夏津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位于夏津县银城路以南、东外环以西、禹津街以东,占地面积10395平方米,新建11层门诊病房楼1栋,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设置业务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设置床位99张。该项目符合夏津县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可以满足环境保护要求。一、在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
2、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设备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间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对主要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加强进出车辆管理,确保项目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2、采取雨污分流系统,建设7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采取“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医疗污水、生活污水、清洁废水等综合废水经其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夏津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排放浓度须满足
3、《山东省医疗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37/596-200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池体密闭加盖,恶臭排放浓度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4、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过期药品在符合要求的场所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5、项目运行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COD0.745吨/年、氨氮0.075吨
4、/年之内。6、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确保环境安全。二、项目建成后,须自主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重新报我局审核。公章二0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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