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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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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美国“家庭制”个税模式给我国个税改革的启示 摘要: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拟对美国“家庭制”个人模式进行分析,希望能够总结出这种模式的优点,给我国个税改革提供一定的启示,并提出我国个税改革可以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美国;“家庭制”;启示;问题;措施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收入分配领域改革的进程已经逐渐落后于其他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尽管个税制度的改革已经先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必须承认,现行的个税制度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美国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个人所得税制度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也是世界上目前公认的较为成功的方式,本文拟对美国
2、“家庭制”个人模式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得到对我国个税改革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征收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征收模式一般是以个人为单位征收和按月征收的模式,这种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以个人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了是国家税收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起着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这种模式建立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但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征收却在事实上使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打了折扣。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甲、乙两个家庭,甲家张某每月收入4000元左右,但其配偶、父母及孩子均无收入,整个家庭需
3、要靠张某一人的收入维持,但张某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乙家庭夫妻双职工,每人月收入3000元左右,一共月收入6000元左右,无父母孩子需要赡养,但乙家庭无需缴纳任何个人所得税。很明显,甲、乙两个家庭存在着极大的不公平。 2、按月征收。按月征收存在问题主要有:(1)一些临时性收入很容易被忽视从而逃避了个人所得税;(2)自由职业者非固定性收入被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可能偏高,比如丙每年只工作4个月,每月收入10000元左右,按照目前的个税征收制度,其每月都将缴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但事实上,丙每年的收入只有40000元左右,平均到12个月,每月都在个税起征点一下。对于整体收入并不多的丙,每年
4、所工作个4个月征收的高额个税,显然有失公允。 (二)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征收范围和征收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1、征收范围。前文已经提到,改革开放以后,个人收入呈现多元化的发展,现行规定的所得和表现形式在个人收入的多元化大潮中显得十分狭窄,许多收入没有被列入到个税征收的范围之中,既使国家税收受到了损失,更脱离了个税征收的调节功能。 2、征收方法。目前,我国个税的征收主要靠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代扣代缴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单位和个人在代扣代缴的过程中经常性地有意识地规避个税征收,通过一些不规范的财务操作,使得许多收入被“熟视无睹”,直接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损失。自行申报的问题一是国
5、家没有明确的操作性强的个税自行申报制度和财产登记制度,许多社会上的个人收入尤其是现金行为,基本上被人为地忽视了;二是个体工商户的应缴税款由于制度地不完善,他们给税务部门的账本,远远低于实际应收的税款。 二、美国“家庭制”个税征收存在的优点 1、以家庭为单位。以家庭为单位可以充分照顾到上文中出现的甲、乙两家出现的问题,能够合理地照顾到存在困难的家庭,公平性比个人为单位提高不少,客观上也可以为政府给低收入家庭的相关福利政策提供一定的依据。 2、按年征收。美国采取的征收时限是以财税年为单位的,每个家庭都要在政府规定的申报时间前申报,在整个财税年度中的各种收入都计算在内,而不仅仅是
6、工资和薪金收入。 3、征收范围。美国采取“领薪就纳税”的原则,对所有有收入的人都进行征税,但是税级较多,低收入和高收入者纳税的比例差距很大。根据统计,尽管从表面上看,美国人缴纳个税的范围比我国宽,但实际上个税的起征点却远远低于我国很多倍。 4、美国采取自由申报的政策,但是对于偷税者,一经发现,予以重罚。偷税漏税的成本很高,所以一般不存在我国隐瞒不报的现象。 三、我国采用“家庭制”模式可能带来的一些问题 1、数量上。我国家庭数量基数大,构成人口的类别、数量差异明显,标准的制定不容易把握。而且由于家庭人员变动较多,统计的难度加大。 2、真实收入数据的统计很难。我国的家庭个人
7、信息档案资料比较粗糙,税务机关很难掌握到每个家庭的真实收入情况,薪金和大型物品的交易以外的收入很难得到监控,税务部门和银行系统之间,目前并没有很好的信息共享制度。 3、我国老百姓纳税意识还有待提高。尽管法律明确规定偷税漏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但是在普通老百姓的意识中,这种既能够给自己带来实际利益的行为并不是一种多么可耻、多么不能被周围人所接受的行为。因此,如果我国普通老百姓的纳税意识不提高,“家庭制”模式的优点在我国实现也会很有限。 四、我国如果采用“家庭制”模式应该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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