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目录外用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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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农合目录外用药制度  篇一:卫生院新农合目录外用药知情同意书  XXX卫生院  参合农民目录外药品  使用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患者,首先欢迎您来我院就诊,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优秀的医疗服务,鉴于病情需要,我们需要给您应用▁▁▁▁▁▁▁▁▁▁▁▁药品,以利于您的病情恢复,但此药不在省新农合用药目录内,如应用将增加您的不可报费用,如同意应用请签字。  患者或家属签字:  主管医师签字:  科年月日  篇二:目录外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目录外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根据《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关于新合住院病人超出《新型农

2、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用药病人告知书暨签字单。所有住院病人的任何药物和检查按照规定必须写入病程记录。  一、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疗需要,需使用下列□新农合目录外药品、新农合不予(部分)报销诊疗项目、新农合不予(部分)报销医用材料,由于上述诊疗费用属自费药品(项目),新农合不予报销。现根据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告知患者。  1、使用上述自费药品、自费项目是因为疾病诊治需要,而该药品、项目未列入新农合用药目录,且暂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项目可替代。  2、该药品、项目的费用不在新农合住院病人报销范围内,须住院病人自理。  3、使用该

3、药品、项目有可能使诊断更加明确或病情改善,但也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目的。医务人员不能向您承诺效果。  4、使用该药品、项目在少数病人有可能出现于一定的副作用或并发症。  二、患者经详细阅读以上内容,对医师、护士的告知表示完全理解,经慎重考虑,同意使用该药品。  患者明白在治疗开始前,可以随时签署《拒绝医疗同意书》,取消本同意书的决定。  告知单位:被告知单位负责签字:  日期:  篇三:新农合用药目录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川卫办发?XX?616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用药目

4、录》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财政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扩权县卫生局、财政局、各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和?卫生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卫生部关于调整和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增补情况和新农合筹资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规范我省新农合用  药工作,我省对新农合用药目录进行了调整修订,现将调整后的?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下简称?用药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5、下:  一、包括内容  ?用药目录?包括?基本药物目录?和?其他药物目录?。?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国家基本药物四川省补充药物目录(含第一、二批)?和?国家基本药物四川省基层补充药物调入目录?。  二、适用范围  ?用药目录?分乡村级、县级以上(含县级,以下同)两个类别,分别为相应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使用权限。乡村级医疗机构用药范围限?基本药物目录?中规定的品种和品规;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用药范围包括?用药目录?内所有品种,不受品规限制。  三、补偿报销  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

6、其报销比例要高于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5个百分点。参合群众在乡村级医疗机构就医后补偿报销时,限?基本药物目录?中省卫生厅公布的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产品,对于?国家基本  药物四川省基层补充药物调入目录?的药品,在XX年四川省集中招标采购完成前,暂将其挂网限价品规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其他不予补偿报销。参合群众在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补偿报销时,通用名称一致时,不受品规限制,未纳入?用药目录?的药品均不予补偿报销。参合群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补偿报销时,参照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用药范围执行。  四

7、、调整要求  如遇?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各地按此文件相应规定及时调整:属?基本药物目录?新增品种的,按?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品种管理;属?基本药物目录?调出品种的,乡村级医疗机构不再使用和补偿报销,按?其他药物目录?药品品种管理。按照卫生部要求,各市(州)及县(市、区)不得自行增补新农合用药目录品种。  五、其他要求  如需使用?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应实行告知和签字制度;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自费药品费用比例应控制在药品总费用的10%以内。  六、本《用药目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

8、录?(川卫办发?XX?  97号)和?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增加用药目录?(川卫办发?XX?454号)即行废止。  附件: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  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卫生新农合用药目录通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卫生部农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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