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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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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考勤及请假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为加强机关干部的自身建设,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请假类别和期限1、病假:凡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2、事假: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3、婚假:工作人员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晚婚的增加奖励假七天。4、丧假: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和在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5、探亲假:工作人员凡符合国家规定的探亲假条件的,可以请探亲假。6、年休假:工龄
2、满一年的工作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年休假。7、产假:工作人员的产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二、请假手续1、工作人员请假须事先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有效。请假两天以下可口头申请,三天以上需填写《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请假申请单》,请病假、产假者应有合同医院的医疗证明。2、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的可申请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3、假期结束应按批假权限及时向主管领导销假。三、批假权限处级领导干部请假,由分管委领导批准,超过七天应及时报人事处备案;处级以下非领导干部请假,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超过七天应由分管委领导审批,并及时报人事处备案。四
3、、考勤制度1、各处室应设考勤员,严格按考勤规定逐人逐日进行考勤登记,月底汇总,经本处室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后,报人事处备案。2、工作人员不请假或请假未或批准而擅自离岗;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报到;无病开据假证明不到岗工作均视为旷工。3、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须向主管领导说明事由,经批准后方可外出。4、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5、各处室每月5日前将请假申请单和考勤汇总表交人事处。五、本规定由委人事处负责解释,各直属单位可参照执行。六、本规
4、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请假申请单2、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各类假期规定一览表附件:1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请假申请单姓名参加工作时间所在处室请假理由申请休假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共计天部门领导审批意见签字:年月日主管领导审批意见签字:年月日销假日期备注填表说明:1、请假时间在两天以上者需填写此表。2、请假时间超过七天者应及时报人事处备案。附件:2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期规定一览表类别政策内容依据探亲假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5、20天;因故当年不能探望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4、见习期职工不享受探亲假待遇;假期包括公休、法定假日。国发[1981]36号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工资标准给予奖励。此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费。假期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北京
6、市计划生育条例公假工作人员遇下列情况可请公假:1、陪同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看病,或上述人员患病住院需陪住;2、学校通知开学生家长会;3、房管部门维修、拆迁住宅需在家照料;4、女工作人员进行产前检查;5、女工作人员哺乳一周岁之内的婴儿每天一小时的喂奶时间。(4、5两项不适用于非婚生育和非计划生育者)以上各项,经领导批准,可以不算事假,但要记入考勤,以便考核。京政发[1982]111号婚假工作人员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晚婚的增加奖励假七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假日在内。京政发[1982]111号病假工作人员因
7、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可请病假基本工资待遇: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基本工资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90%的,满十年的工资照发。3、病假6个月以上的,工作不满十年的,发70%,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80%.奖金待遇:当月病、事假相加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扣减一天的绩效奖金。当月病、事假相加满一个月的,不发给当月绩效奖金。国发[1981]52号、京人发[2004]64号事假工作人员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请事假,全年累计15天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15天的扣发超假期间的工资。京政发[1982]111号年休假工作人员
8、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者,每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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