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建质安协字〔2017〕4号关于印发《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

潍建质安协字〔2017〕4号关于印发《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

ID:19910703

大小:90.5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10-07

潍建质安协字〔2017〕4号关于印发《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_第1页
潍建质安协字〔2017〕4号关于印发《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_第2页
潍建质安协字〔2017〕4号关于印发《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_第3页
潍建质安协字〔2017〕4号关于印发《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_第4页
潍建质安协字〔2017〕4号关于印发《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_第5页
资源描述:

《潍建质安协字〔2017〕4号关于印发《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潍建质安协字〔2017〕4号关于印发《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分会,各会员企业:现将《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2017年1月17日17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再上新水平,促进施工企业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价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潍坊市优质结

2、构工程的评审,以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依据。评审工作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本着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三条优质结构工程代表我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的先进水平,未列入市级优质结构工程评审计划的工程不得申报省优质结构工程。第四条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工作由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承担,并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设在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第二章申报条件、范围第五条申报条件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的项目,须具备下列条件:17(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潍坊市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

3、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技术保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五)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开展施工工法研究、QC小组活动,应用四项以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鼓励大型工程项目使用BIM技术;(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未因工程质量原因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第六条申

4、报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下列建筑工程,均可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一)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二)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三)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小区组团和单体住宅,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171、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2、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小区组团;3、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上。(四)规模未到达上列(一)至(三)项要求,但具备新型结构体系、质量突出、具有影响性的工程。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一)原有建筑物改建、扩建、修缮工

5、程;(二)施工过程中结构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或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三)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工程,使用虚假检测报告,未执行住宅工程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的工程;(四)在评价过程中因结构施工质量问题发生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工程,因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被举报经查实的工程;(五)不符合《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及存在其他影响结构质量情形的工程。第三章申报第八条参加评审的工程项目,主承建单位在开工后十五天内,到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市级优质结构工程申报手续,监理单位可以作为主要参建单位参与申报。17第九条施工单位领取

6、和填写《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附件1)按申报表栏目要求填写,经工程所在地监督机构同意后,报送评审办公室,经审核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后,列入评审项目计划。第十条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时,应附以下材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一式四份;(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批准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证书、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程序文件;(三)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文件;(四)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含桩基子分部),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含钢结构子分部);(五

7、)创优计划、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进度计划;(六)建筑设计及结构设计说明;(七)其他应提供的证明资料文件。第四章工程评审第十一条工程评审的现场检查在基础施工阶段不少于一次,在主体施17工阶段不少于两次;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后,装饰工程施工前应完成最后一次现场检查和评审;对于高层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过程的现场检查和评审原则上每10层不少于一次。第十二条工程基础部分的初评工作由初审小组(工程所在地评审专家)负责,结合《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对工程在基础施工阶段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基础初审完成后,根据检查项目完成相应打分表格内容。第十三条工程通过初审小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