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897140
大小:234.50 KB
页数:75页
时间:2018-10-07
《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2008版)湖北省卫生厅编医教科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书写的概念: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病历的作用一、病历的档案作用:▲医务人员诊疗活动的工作记录▲患者疾病转归的档案▲直接反应医院的医疗质量、学术和管理水平▲医院管理的信息资料▲医、教、研的基础资料二、病历的证据作用:▲病情发展的原始记录▲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要证据▲医疗人身伤害民事诉讼的原始证据▲医疗费用支付及赔偿的重要依据▲疾病诊断书和病情证明的重要依据▲在押犯人保外就医的参考依据▲工伤认定和职业病诊断的重要依据我院病历存在的问题:※为完成任务写病历;※为应对检查写病历;※漏项、缺项、不签名、任意修改、临时加记、补记,甚至不记录;※未如实反映整个诊疗过程和三级医师查房意见;※医护病历缺乏沟通,甚至不相符(特别是内容、时间);※缺乏责任心、制度未认真落实;※基本功差;※病历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控制未落实;※根本原因是没有从法律和规范管理、制度落实的
3、层面认识病历质量的重要性。“问题病历”的副作用:法院不作为采信依据——官司败诉患者怀疑病历作假——医疗事故争议社会不相信医生——损害医院形象涉及病历书写、管理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第351号令)2、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3、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4、卫生部《住院病案首页》(卫医发〔2002〕193号)5、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的通知》(鄂卫发〔2008〕55号)6、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
4、省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2008版》(鄂卫函〔2008〕249号)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2008年版)》的通知鄂卫函〔2008〕249号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局,部、省属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为了进一步规范病历书写,加强病历环节质量控制,提高病历书写质量,更好地为病人服务,省卫生厅委托省医院管理学会病案质量与监控专业委员会对2002年编制的《湖北省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将《湖北省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2008年版)》印发给你们,请各医疗机构
5、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与本规范不一致之处以本规范为准。湖北省卫生厅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湖北省卫生厅针对各医疗机构使用《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2002版)中的反馈意见,编制了《湖北省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2008年版),调整了部分内容、修订了使用说明,解释同一化,病历书写规范化、格式化、法律化,使病历的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控制标准化。《湖北省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2008年版)一、门(急)诊病历基本规范二、处方基本规范三、住院病历基本规范四、专科病历基本规范五
6、、知情同意书谈话内容六、相关医疗文书(其中一、二、三为通用部分,为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通用格式,四、五、六为推荐使用格式)提高运行病历和终末病历质量的途径:※加强培训、学习和基本功训练;※强化医疗安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认真落实各级医师职责,重点落实核心制度;※加强运行病历和终末病历质量控制;※加强医护沟通。病历书写要求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病历书写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住院病历书写必须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圆珠笔。
7、※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祛除原来的字迹。二、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1、抢救危急患者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据实补记病程记录并加以注明;2、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到分钟;3、病危患者的病程记录应当到分钟;4、医嘱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5、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6、24小时内
8、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7、24小时内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记录到分钟);8、病案首页应当在患者出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9、日常病程记录的时限要求:⑴、病危患者根据病情随时查房并记录,每天至少一次具体倒分钟;⑵、病重者至少2天一次记录;⑶、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一次记录;⑷、病情稳定的特殊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一次记录;10、主治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