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889605
大小:365.00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8-10-07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办事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BSZN-5576-2014/00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办事指南经营许可经营许可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2014-08-01发布2014-09-01实施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办事指南适用于本市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办理。二、事项名称和代码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5576)分项名称:1.道路综合货运站经营许可2.道路集装箱货运站经营许可3.经营范围变更4.经营场所(含注册地址)变更5.单位名称变更6.法定代表人变更7.经济性质变更8.补证、歇业9.延续三、办理依据1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三十七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二)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第四十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3、,并书面通知申请人。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七条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九条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
4、料:(一)《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见附件2);(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三)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四)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五)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六)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第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第十八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本章有关许可规定办理。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
5、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3.《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客运站、货运站、公共停车场(库)的设置和建设,应当符合本市道路运输专业规划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标准。市和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客运站、货运站、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时,应当分别征求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意见。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客运站、货运站、公共停车场(库)的用途和服务功能。4.《上海市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开业技术条件》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1.主体名称:青浦区
6、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2.审批权限:青浦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负责本区内的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的审批。(二)审批内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三)法律效力申请人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资格后,可以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业务。(四)审批对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五、审批条件1.设置和建设要求货运站的设置和建设,应当符合本市道路运输专业规划和国家及本市有关标准。2.设施条件(1)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用房、仓库、仓储库棚、堆场、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
7、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经营综合货运站的占地总面积不得少于6600平方米。经营集装箱货运站的占地总面积不得少于33000平方米;(3)货运站应当分别设有车辆进、出检查道口;(4)站内道路一般应当采用双车道无交叉的环形行驶路线;(5)堆场、仓库、仓储库棚、道路通道应当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3.设备条件(1)综合货运站应当具有不少于2台动力叉车,从事集装箱装拆箱业务的应当具有相应的集装箱的装卸机械设备;(2)集装箱货运站应具备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条件。从事集装箱空箱堆存的应具有2台以上集装箱堆高专用机械;从事集
8、装箱重箱堆存的应具有1台以上装卸能力达到40吨以上含有计重功能的装卸专用机械;从事集装箱装拆箱业务的应具有2台以上专用机械叉车;(3)货运站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照明设备;(4)货运站出口应当设置车辆称重设备;(5)货运站应当建立计算机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并具备与公共信息平台联网功能。4.人员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