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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7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扩建实验楼工程实验楼配套设备采购及相关》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扩建实验楼工程实验楼配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35-1201119N0431)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二年五月96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须知修改表5三、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8(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五)开标与评标12(六)授予合同13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14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14二、开标、评标及
2、定标办法通用条款15(一)总则15(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16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估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16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6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致:[投标人名称]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扩建实验楼工程实验楼配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2年月日上午时。请注意: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贵公司在投
3、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玖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月日时分正,提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单位: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地址:广州市西增路23号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20-26282085招标代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龙岗路8号
4、粤信大厦19楼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7284598-935注:本投标邀请书使用GZZBH2010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96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药品检验所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招标代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22.2.2项目名称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扩建实验楼工程实验楼配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32.2.3招
5、标范围按照本项目采购清单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清单内项目采购、运输、交接验收、税费、培训、技术服务(包括设备<设施>优化设计、升级)、质保期保障及相关服务内容;涉及到建筑安装施工部分,依法另行发包。42.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2.2.5交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内62.2.6报价方式按招标文件提供的采购清单汇总报价723.6投标文件份数1.商务、技术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两套),5份副本;2.价格标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两套),5份副本;3.唱标信封:1份。不同投标文件的
6、正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2包。822.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920.1投标保证金玖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1025.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年日时截止时间:年日时1128开标方式二(采用综合评估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表同时开启):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96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室1230开评标办法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估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
7、开启)13招标控制价及本项目评标参考价计算下浮率X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报价值)为人民币871.760739万元;本项目评标参考价计算下浮率X为1%。14评标委员会人数组成人数:由5人组成。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条款的具体规定和补充,投标人应详细阅读。96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H2010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
8、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条款号: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条款号:10.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0.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现文:10.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须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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