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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标准山东省安监局2016年8月8.1涉氨制冷工商贸企业执法人员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依据与检查标准检查方法1营业执照总局管四函〔2013〕28号,二、(一)1.相关证照齐全;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检查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法》第21条: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员工花名册、任命文件。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第19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省政府260号令第6条:明
2、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法》18条中规定的7项职责。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内容,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生产责任制是否包含《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安全生产法》第18条:生产单位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国务院安委〔2013〕6号文件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第2条至少包括:制冷压缩机操作规程、制冷辅助设备操作规程、制冷系统除霜操作规程、制冷系统充氨操作规程等。查操作规程及内容设置情况。4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法》第24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3、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25条: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第27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应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查培训计划。制冷、压力容器、电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查阅安全培训记录档案、证件。查安全培训记录档案及询问,新员工的三级教育登记表。对转岗、脱
4、离岗位1年(含)以上的从业人员,是否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5查制度及隐患排查记录,记录体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管控《安全生产法》第38条: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省政府260号令第27条: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省政府260号令第29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相关材料),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按照
5、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总局70号令:必须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查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相关材料、教育培训档案等。6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第18条: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国家局88号令第12、33、40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省政府260号令第23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及时修订和实施
6、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应制定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查预案。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做好记录。查演练记录、评估报告、照片、视频。7危险作业国务院安委〔2013〕6号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第6条:应建立并严格落实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查制度和作业票。8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安全生产法》第33条: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国务院安委〔2013〕6号涉氨制
7、冷企业执法检查表第4条:制冷压缩机应按制造商的要求定期进行大、中、小修和日常维修保养。其它制冷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螺杆式压缩机3年,活塞式2万小时大修)。查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台帐及氨气浓度报警仪、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设施设备检测报告。9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法》第37条: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安监总局40号令第23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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