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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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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外来企业施工备案办事名称:外来施工企业备案 受理部门: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2226782 办理形式:现场 详细内容:审批(服务)事项名称外来施工企业备案是否行政许可事项否受理范围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在珠海市的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进入珠海市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受理条件1、具有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级、一级、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已在珠海市设立分支机构;3、在珠海市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备:总承包企业办公场
2、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他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其中钢结构、幕墙、金属门窗专业承包企业还需提供加工厂房和设备证明。4、驻珠海市分支机构人员满足下列要求:(1)行政负责人具备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经理从业条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技术负责人具备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技术负责人从业条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具有3个以上与主项资质等级相同的建造师,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具有3个以上专职安全员(专职为分支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不得
3、兼任项目专职安全员)。(5)其他相应的管理人员。5、 具有下列施工业绩之一:(1)在申请备案的前两年内,在珠海市至少承接了二项建设工程或产值达到3000万以上建设工程。(2) 在申请备案的前两年内,在珠海市承接的工程获得珠海市优良样板工程(或工地)以上级别奖项。(3)在申请备案的前两年内曾受到珠海市建设局通报表扬或奖励。(4)在申请备案的前一年内,获得过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含省级)。(以上奖项需有发奖机关说明文件和奖状原件及复印件核对)6、 在申请备案的前一年内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4、建设部令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诚信记录良好;7、本年度未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记录;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否需提交的申报材料申请企业自行登录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访问网址:http://219.131.222.110:8899/cbms/)进行用户注册及资料填写,上传相关附件后申报。并提交以下纸质资料:1、《珠海市外来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econsistentwithinthesamedisk.Alternateunifie
5、dcorerequirementsplacedontheterminalstripterminals,onlineidentityandensurethecoppercoreisnotexposed.6.4.6enclosurewithinthesametothecablecoreprovidesbindingintoacircle,harnesstiespacingisgenerally100mm;branchofficesshallbebindingonbothends,eachcore3、建
6、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施工业绩证明材料;6、企业法人注册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本次申请之前的一年内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的证明;7、《自觉遵守及维护珠海市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原件;8、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被授权委托人权限并经公证处进行公证)原件;9、驻珠海市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10、驻珠海市分支机构在珠海市的办公场所证明(房地产权证或租赁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和办公设备台帐;
7、11、驻珠海市分支机构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建造师、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以及其他有职称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单位办理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12、与驻珠海市分支机构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定的计划生育责任书;13、劳务分包企业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资质等级标准规定数量的技术工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备注:以上材料除了特别注明之外均只提交一份均需核对原件。受理机构、地点及咨询电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事窗口(珠海市红山路230号珠海市行政服务
8、中心三楼)责任科室及电话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电话:2226782审批决定机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批流程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发文类型《珠海市外来施工企业备案证明》(有效期1年)是否有年审否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无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外来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建建〔2007〕180号)关于实施《珠海市外来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珠建建[2009]50号)投诉电话2225851法律救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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