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起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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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民事起诉的条件内容摘要民事起诉可能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和诉讼活动的进行。正确把握民事起诉的条件,对于保证当事人正当行使诉权,有效发挥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职能,解决群众告状难或提高审判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是从四个方面对民事起诉的条件进行深入阐述。关键词民事诉讼起诉条件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起诉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行为,可能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和诉讼活动的进行。”①因此

2、,正确把握民事起诉的条件,对于保证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有效发挥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职能,解决群众告状难和提高案件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民事起诉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起诉人首先必须具有起诉的主体资格,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民事权益的直接享有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一项规定,民事纠纷的起诉人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即自然人,包括

3、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城镇个人租赁、生产经营者。其中个体工商户是家庭生产经营的,以营业执照中登记的业主为诉讼主体;依法登记字号的个人合伙组织以其字号为诉讼主体,其负责人为代表人,无字号的可将全体合伙人列为共同诉讼人,也可由推举出的代表人参加诉讼,但应出具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的推举书。此外,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起诉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代理诉讼。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时,应明确其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即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民诉法中的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

4、和财产,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交往的独立的非法人社会组合体,即非法人团体,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和合伙型联营企业;(2)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3)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如分厂、门市部等;(4)银行、保险公司等在各地的分支机构;(5)经民政部门依法核准登记的非法人社会团体;(6)经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认可,正在筹建或有待登记的企业或社会组织;(7)经合法登记核准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8)农

5、村经济组织中的生产组;(9)机关法人所属的依照专门职能成立的独立进行民事行为的机构,如管理站、监督站、咨询部等;(10)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生产加工和服务性社会组合体,如装运组、修理组等;(11)破产和倒闭企业的清算组织;(12)依法成立的群众自治组织,如社区居委会、律师协会等;(13)国家机关的派出机构,如街道办事处等。2、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所谓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是指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有直接利害关系。起诉人必须是他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保护的民事权益的直接享有者,或是对该民事权益负

6、有法定或约定的保护职责者。这就是说,起诉人提出的请求是人民法院确认和保护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作为本案的诉讼标的,又必须是我国民事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如果起诉人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或诉讼标的不属我国民法的调整范围,即属于当事人不合格,则依法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有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人起诉时,应首先明确指出被告是谁,是自然人的要实有其人,其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要明确;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确实存在,其名称、性质、所在地、法

7、定代表人等要明确。其次,被告必须是侵害了原告合法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了有关民事权益纠纷的人。第三,被告必须是在民事争议中依法应当承担且能够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实际上,原告起诉的被告与本案的诉讼标的也有、也应当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是该诉讼标的中的义务承担者。没有特定明确的被告,便无人应诉,人民法院就无从进行诉讼活动,原告也就达不到起诉目的。一般情况下,被告是不难确定的,但有些纠纷中的被告需经过慎重的审查研究才能确定,如:1、企业法人倒闭后有关部门或单位应成立清算组织而未成立的,债权人诉求其主管部门或

8、单位清债的,应予支持,我国《民法通则》第47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如因企业的主管部门或单位不履行其法定义务成立清算组织,而使债权人无法主张和实现自己的权利,在涉及倒闭企业的诉讼时,应将主管部门或单位列为被告,承担应由清算组织承担的义务,这是符合我国立法精神的。2、对于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先于所属企业消亡的,在涉及倒闭企业的债务诉讼中,一般不层层上追。但在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应承担责任的前提下,若其上级单位在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消亡时占有了其财产,或对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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