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院校工程造价技能及创新竞赛章程》

《全国高等院校工程造价技能及创新竞赛章程》

ID:19818608

大小:39.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06

《全国高等院校工程造价技能及创新竞赛章程》_第1页
《全国高等院校工程造价技能及创新竞赛章程》_第2页
《全国高等院校工程造价技能及创新竞赛章程》_第3页
《全国高等院校工程造价技能及创新竞赛章程》_第4页
《全国高等院校工程造价技能及创新竞赛章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全国高等院校工程造价技能及创新竞赛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1全国高等院校工程造价技能及创新竞赛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国高等院校工程造价技能及创新竞赛的举办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事业提供人才,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促进工程造价实践教学,加强校企合作与交流,推动工程造价行业产学研相结合。竞赛倡导以能力培养为本的育人理念,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二条本竞赛以行业主办,学赛结合,面向未来为宗旨。  第三条参加竞赛的选手为全国高等

2、院校(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工程造价及工程管理专业的在籍学生。  第四条竞赛主办单位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承办单位为承办竞赛的院校,协办单位为提供竞赛技术支撑、赞助的软件公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竞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第六条组委会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一)成员组成组委会主任由主办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和委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1.制定竞赛的各项管理制度;  2.审定并发布竞赛方案和赛事规程;  3.审定竞赛年度规划、经费计划;  4.对

3、竞赛各阶段进行指导和检查;  5.确定竞赛承办单位、协办单位;  6.审定并签发获奖名单。  第七条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专家组、裁判组、赛务组、协办组。秘书处设在中价协,并承担竞赛日常性工作。专家组、裁判组、赛务组和协办组成员由秘书处提名并上报组委会确定。  第八条秘书处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组成秘书处成员由中价协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赛事组织方案及技术规程,开展赛项技术方案评估、研讨与遴选;  2.负责组织竞赛的工作例会及各项专题会议,并落实各项工作的完成;  3.负责竞赛的具体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

4、协调各阶段工作的实施;  4.负责组织竞赛合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5.负责审查各项经费的使用与实施方案,并做好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  6.负责竞赛对外宣传活动,提供相关信息。  7.组织落实与协调其他日常性工作。  第九条专家组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组成专家组成员由行业有关专家与教授组成。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竞赛各项技术文件编撰、竞赛试题设计;  2.竞赛的命题及审查,制定评分标准及评判方法;  3.配合做好竞赛的专业咨询等相关工作。  第十条裁判组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组成裁判组成员由行业有关专家、教授组成。 

5、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竞赛期间的裁判工作,并处理竞赛中出现的判决争议等问题;  2.根据评分标准及评判方法确定竞赛成绩及排名次序,向组委会提交获奖名单;  3.配合做好竞赛的其他相关工作。第十一条赛务组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一)成员组成赛务组成员由承办单位相关成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准备、检查工作;  2.负责竞赛场地和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  3.负责各级领导、专家、裁判、参赛人员及指导教师的食、宿安排;  4.配合做好竞赛的其他相关工作。第十二条协办组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一)成员组成协办组成员由各协

6、办单位相关成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提供竞赛软硬件及技术支持,保证竞赛期间系统的正常使用;2.负责竞赛官方网站建设、更新及运行维护;3.负责建立全国报名系统并进行日常维护;4.配合做好竞赛期间的相关工作。第三章赛事要求  第十三条竞赛以院校为单位组织一支团队参赛,每支团队由3名选手和1-2名指导老师(兼领队)组成。参赛选手为全日制在籍学生,且不得跨校组团参赛,指导老师为选手所在院校的教师。  第十四条竞赛内容包括工程计量与计价(手工)、BIM模型创建、工程计量软件应用、基于BIM的工程计价及管理、基于BIM的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造价管理创

7、新思维等竞赛项目组成。第十五条竞赛设团体奖和单项奖。获奖选手可获得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获奖团队的指导老师可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优秀指导教师证书。第十六条竞赛的申诉、复议和仲裁:在竞赛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违规等情况,相关院校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当日内向裁判组提出申诉,裁判组接受申诉后应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组委会提请仲裁。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秘书处负责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及支付方案。第十八条除主办单位(或经主办单位授权)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竞赛名义收取任何形式的参赛费、报名费、会议费或培训费。第五章附则

8、  第十九条主办单位负责确定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并签署合作协议。协办单位在中价协会员单位中选择。  第二十条竞赛各参与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