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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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为做好我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保障广大农村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意见》(苏卫社妇〔2009〕6号)精神,现制定我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自2009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引导农村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助产机构分娩,为广大农村孕产妇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二)年度目标

2、到2012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到2015年,以辖区市为单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二、项目内容(一)项目范围项目地区:全省13个辖区市-8-项目补助对象:2009年8月1日后住院分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户籍乡村孕产妇。(二)项目内容1、全省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统一执行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意见》(苏卫社妇〔2009〕6号)制订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收费标准,保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服务质量和合理收费。

3、2、本省范围内户籍乡村人口、在2009年8月1日后分娩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均可享受住院分娩补助,非本省户籍乡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暂不享受补助政策。3、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省定技术规范和质量评估标准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强化质量控制,改善服务质量。实行产科质量督查制度,将定期督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行业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督促助产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保障产科质量,维护广大孕产妇生命安全。三、项目组织实施(一)组织领导-8-1、省卫生厅根据我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全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提出项

4、目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对各地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了解和研究项目执行工作中的问题;负责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助产技术服务规范和考核标准,并对全省助产技术服务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价。2、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项目实施细则,协调落实项目补助经费,加强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特别是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及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和妇保门诊的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条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工作规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严格管理和监督。3、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区域内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和管理

5、中心,负责对区域内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管理;加强助产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强化孕产妇保健、助产技术、新生儿窒息复苏、产科急救技术等基本技能训练,提高农村助产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负责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信息统计上报等基础性工作,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项目考核等工作。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还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的管理组织,做好本地外出分娩孕产妇补助资金结算等工作。(二)经费管理-8-1、2009年起,各级财政对每个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补助标准总计不低于300元。省级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按50%给予补助

6、。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在财政补助之外的住院分娩费用,可按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给予补偿。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农村孕产妇,其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以外的差额费用,低于财政补助标准的,按差额补助;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按标准补助;其余部分按当地新农合制度规定给予补偿。对个人负担较重的贫困孕产妇,可由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按规定给予救助。2、各地根据本地区项目实施细则,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卫生部门审核提供的各接产医疗保健机构当年的住院分娩人数和妇幼保健机构报销

7、人数,直接拨付给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时,在本县(市、区)域内分娩的孕产妇,直接将补助经费抵冲住院分娩所需费用;在外地分娩的孕产妇,须按分娩地相应的限价收费标准在分娩机构缴纳所需费用,并于分娩后6个月内回其户籍所在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规定报销。3、省级补助资金由省级卫生、财政部门共同核定项目地区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人数,对经济薄弱地区考核后按各级财政补助总额的50%给予补助。-8-4、各市、县(市、区)要根据省财政厅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安排必要的专项补助资金,制定本地区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5、各县(市

8、、区)应定期将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受益孕产妇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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