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747015
大小:48.5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10-05
《山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山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精神,认真做好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基础作用。(一)调查地名基
2、本情况。全面调查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普查地名类别主要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15—根据地名管理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个别地区存在的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以及使用洋地名、怪地名等问题。(三)设置地名标志。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建立齐全完备的地名标识和导向服务设施。
3、(四)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建立健全地名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五)建立地名普查档案。落实地名档案管理规定,充实完善地名工作档案和地名普查档案资料,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二、普查范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区域以外的市、县(市、区)。三、组织实施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由山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简称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地名普查办)设在省民政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省地名普查工
4、作的业务指导宣传和督促检查验收。此次地名普查以县级政区为单位进行。普查涉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标准名称为XX—15—市(XX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按照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普查工作。四、职责分工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职责:(一)研究制定贯彻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要求的具体办法措施。(二)组织部署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三)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四)审议重
5、要地名命名更名事项。(五)审定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六)承办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和省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省地名普查办职责:(一)拟定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二)制定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技术规范实施细则。(三)负责组织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四)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普查地区工作机构的联系协调。(五)负责全省地名普查的会议组织、业务培训、检查督导和成果验收。(六)负责组织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和建档工作。(七)负责指导建立、完善各级地名普查数据库。—15—(八)负责组织编纂普查地区标准地名图
6、、录、典、志等。(九)负责组织地名普查信息综合应用服务。(十)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地名普查的协助和配合工作,指导和督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地名普查所需专题资料的整理及提供工作,并确保信息和数据的有效性与现势性(山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五、时间安排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一)组织准备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
7、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二)普查实施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完成地名普查内、外业工作和成果验收准备工作。普查范围内各市具体实施计划报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三)普查验收与成果转化阶段。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完成地名普查成果检查验收以及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和总结表彰。六、方法步骤—15—(一)制定方案。各市、县(市、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根据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报上一级地名普查领
8、导小组审批后实施。(二)培训人员。省地名普查办负责市、县(市、区)地名普查骨干的培训工作,市、县(市、区)地名普查办负责地名普查员的培训工作。(三)收集资料。全面搜集记载地名名称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