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简所及敦煌地区水利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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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简所及敦煌地区水利建设与管理汉简中有多枚关于敦煌地区水利的记载,对复原汉代敦煌地区的水利建设及管理具有重要的价值。汉代为保证敦煌地区屯田的顺利开展,兴起了一个水利开发的高峰,既包括明渠,又包括井渠的开凿,既有官渠,又有民渠。与之相应的水利管理系统也逐渐形成。简文中出现的“主水史”、“水长”、“东都水官”、“东道平水史”等水利职官,为研究汉代地方水利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史料。敦煌地区在汉代就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水利管理系统,反映出水利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河西地区自归汉以后,即开始了大规模的屯田活动,据《史记》卷30《平准书》记载:“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

2、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除了军屯外,还迁中原大量的刑徒于河西屯田。元鼎六年(前111),汉朝于河西设置酒泉、张掖二郡,天汉三年(前98),又于酒泉郡分置敦煌郡,敦煌成为汉对西域的最前沿,也为河西重要的屯田区。汉简中就有多枚关于敦煌屯田的简文,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察时所获一枚汉简记载:“令玉门屯田吏高年,垦田七顷,□□弛刑十七人。”(《疏简》947)[1]这枚简详细记载了驰刑人员屯田于玉门的授田情况。此处“玉门”当为玉门关,非酒泉郡之玉门县。另,出土于敦煌悬泉置的一枚汉简记载:“史冯贵之,始元二年正月假一封传信,迎罢戍田辛,溺死,亡传信。外第十五。”(《悬简》Ⅱ

3、0113:4)[2]该简中提到的“戍田辛”就是即将前往敦煌屯田。随着屯田的顺利开展,水利建设也相应发展起来,并出现了河西地区水利建设的第一个高峰期,敦煌地区水利简的存在,为我们考察基层水利建设与管理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因此对其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汉代敦煌地区的水利状况是怎样的呢?除了官修水利工程,民间自行开渠的现象是否存在?除了渠,还有其他的水利工程吗?对水利的管理又是怎样的呢?这都需要做细致全面的考证。屯田的开发需要水利灌溉的支撑,水利工程的修建也在河西迅速开展起来,《汉书》卷29《沟洫志》记载:“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敦煌地区则充分利用冥安县

4、之南籍端水和龙勒县之氐置水水源,从事农田灌溉,发展屯田。《汉书》卷28《地理志》敦煌郡冥安县条记载:“南籍端水出南羌中,西北入其泽,溉民田。”同书同卷敦煌郡龙勒县条记载:“氐置水出南羌中,东北入泽,溉民田。”可见南籍端水和氐置水是当时两条主要的灌溉水源。敦煌文书P.2005《沙州都督府图经》就详细记载了氐置水上修建的一处名为马圈口的水堰,“其堰南北一百五十步,阔廿步,高二丈,总开五门,分水以灌田园。”并记载,是堰“汉元鼎六年造,依马圈山造,因山名焉。”[3]汉元鼎六年(前111)修建的这处水堰一直沿用至唐代,足见其在水利灌溉中发挥的作用。又元鼎六年(前111)于河西初置

5、酒泉、张掖二郡,就已开始修建如此大的水利工程,说明大规模的屯田已经展开。除此之外,汉简中亦留有关于敦煌水利兴建的记载,以此更能全面复原汉代敦煌地区的水利建设状况。一水利建设汉代敦煌地区的水利设施主要有明渠和井渠两种,依据开凿主体划分,明渠又有官凿和民凿两种。明渠为凿渠引他河之水以灌田,为当时主要的灌田方法。汉简中有多处治渠卒穿渠于敦煌郡的记载。(1)甘露四年六月丁丑朔壬午所移军司马仁龙起里王信以诏书穿渠敦煌郡军(《金关(壹)》73EJT9:322A)[4]此简出自肩水金关,是一枚移书简。简文中有明确纪年,为甘露四年(前50)六月,移书军司马仁,要求龙起里人王信遵照诏书穿

6、渠于敦煌郡。“移书”,发送公文、布告,致书。王充《论衡·谢短篇》:“两郡移书,曰:‘敢告卒人’。”此处“移书”即为两郡之间发送文书。此简出土于肩水金关,说明甘露四年(前50)六月要求王信穿渠敦煌郡的诏书经张掖郡,而后再由张掖郡移书敦煌郡。发往敦煌郡的这枚移书简则经由肩水金关发往敦煌郡。简文中虽未提及穿渠的地点及规模,但朝廷专门下诏书穿渠于敦煌郡,则说明这是一次政府组织的穿渠活动,规模当不会太小。除了官修明渠外,还有民间自发组织凿渠的记载,这在汉简中也有体现。(2)民自穿渠,第二左渠、第二右内渠水门广六尺,袤十二里,上广……(《悬简》Ⅱ0213:4)此简出土于敦煌郡效谷县

7、悬泉置,记载了民间自发组织穿渠的情况。从简文内容看,这次穿渠活动由民间自发组织,渠名为“第二左渠”、“第二右内渠”,这显然是按一定的顺序排列的渠名,如此则推断当有“第一左渠”、“第一右内渠”、“第一右渠”、“第二右渠”,甚至“第三”、“第四”亦皆有可能。高荣先生依据居延汉简中“第五渠”(《新简》E.P.T52:363)[5]的记载,认为以“第一”、“第二”……“第五”命名的渠道为主干渠,而以“左”、“右”、“内”、“外”命名的渠道为主渠道之支渠[6],这样的推断是有一定道理的。依此可推断,民间自发组织的这次穿渠是引主干渠之水,修建支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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