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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5
《宜教体办函〔2016〕148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宜教体办函〔2016〕148号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标准化食堂和规范化管理学校食堂暨环境友好节约型示范单位验收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体育局(教育体育局、教体文广局、教育文广局、旅游体育局),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根据年初工作部署,现将开展标准化和规范化学校食堂暨环境友好节约型示范单位验收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单位本次验收工作由市学校后勤保障指导中心具体组织。二、验收时间9月15日到10月31日。三、验收方式—18—(一)县(区)教育、体育部门先对所报学校食堂和环境友好节约型单位进行逐一初验并把申报项目资料(含文字、图片、音像)和初验结论收集到县(区
2、)教育机关待查,市教育体育局对通过县(区)教育、体育部门初验的学校食堂和单位先进行资料查验,资料查验合格的食堂和单位再当场随机抽验。抽验数量为标准化学校食堂3个、规范化学校食堂5个、环境友好节约型单位2个,具体学校食堂和单位由市验收组现场抽取宣布。(二)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进行现场验收。四、分组安排见附件1,具体开展工作时间由各组自行协调确定。五、工作要求(一)各抽验组要认真负责,按照标准好要求逐项验收打分,对存在的问题要负责任的如实给受检单位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验收打分不当场公布。(二)各抽验组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差旅费由
3、市学校后勤保障指导中心承担。附件:1.宜宾市2016年标准化食堂和规范化管理学校食堂暨环境友好节约型示范单位验收分组安排2.宜宾市标准化学生食堂验收细则3.宜宾市规范化管理学校食堂验收细则4.宜宾市教体系统环境友好节约型示范单位验收细则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2016年9月9日—18—附件1宜宾市2016年标准化食堂和规范化管理学校食堂暨环境友好节约型示范单位验收分组安排组长成员抽验县(区)复查学校姓名联系电话田定奎(13608290131)范成学13219833126翠屏区南溪区市级标准化食堂:翠屏区:宜四中红坝校区学生食堂、食品工业职业中学(一食堂、二食堂
4、)、棠湖外语学校学生食堂、黄冈实验学校学生食堂、青年街幼儿园、赵场中学学生食堂、李庄中学学生食堂;南溪区:南一中学生食堂、前进小学(丽雅分校)学生食堂。管理规范化食堂:翠屏区:鲁家院幼儿园学生食堂、区级机关幼儿园学生食堂、教工幼儿园学生食堂。王志通15884777775周勇18011226111付仲勋(13678311366)赵祖全18081381001宜宾县市级标准化食堂:二中学生食堂。谢泽江13568108876余波13092888058何青(13909095904)周勇18011226111屏山县市级标准化食堂:屏山中学学生食堂、书楼初级中学学生食
5、堂、太屏中心校学生食堂。李兆江18881916663朱励华18990399921徐昌言(15883170101)母应华13568066669江安县长宁县市级标准化食堂:江安县: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长宁县:长宁中学学生食堂、安宁中学学生食堂、淯江初级中学学生食堂。管理规范化食堂:江安县幼儿园学生食堂。申学波15908498998余水15681771118王维东(13808296908)张涛13708295529高县筠连县市级标准化食堂:高县: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县幼儿园学生食堂。筠连县第一中学校。舒泽斌18990947096严劲松18227211296
6、唐宏(13808298090)李培春13547715401珙县兴文县市级标准化食堂:兴文县二中学生食堂(一楼学生食堂)。黄泽峰15883196669唐丽梅18096239080—18—附件2宜宾市标准化学生食堂验收细则项目内容要求分值验收得分一、基础设施(45分)(一)食堂建筑(5分)选址★地势干燥、交通方便、有水电供应,符合规划、环保、消防要求;距离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使用面积城市:小学、九年制学校、中学就餐人数分别按学生人数的40%、50%和70%计,每人0.9㎡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小学就餐人数按学生人数的50%、
7、30%计,初级中学每人1.2㎡,小学每人1.5㎡以上(1分);供餐人数100人以下食品处理区使用面积不小于30㎡,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1000人以上超过部分每增加1人增加0.2㎡(2分);切配烹饪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50%以上(2分)。5(二)功能用房(15分)流程布局食品处理区设置在室内,按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1分);设置专用的粗加工、烹调和餐用具清洗消毒、切配、原料和半成品贮存、食品出售及用餐场所(1分);原料通道与成品通道、餐具回收通道宜分开设置(0.5分)。2.5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
8、筑物内,为独立隔间(0.5分);有足够的空间和适当的照明,设有洗手设施,衣物鞋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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