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诉讼类型及受案范围研究

环境公益诉讼类型及受案范围研究

ID:19736287

大小:55.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0-05

环境公益诉讼类型及受案范围研究_第1页
环境公益诉讼类型及受案范围研究_第2页
环境公益诉讼类型及受案范围研究_第3页
环境公益诉讼类型及受案范围研究_第4页
环境公益诉讼类型及受案范围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环境公益诉讼类型及受案范围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环境公益诉讼类型及受案范围研究环境公益诉讼是和环境问题的凸显密切相关的一种典型的现代型诉讼。目前,我国立法没有规定环境公益诉讼,深入研究环境公益诉讼类型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异同及受案范围,是立法上建立该制度的前提和基础。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诉讼类型受案范围  简介:张书玉,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法。  环境公益诉讼是和环境问题的凸显密切相关的一种典型的现代型诉讼,它是指由行政主体、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行为侵害了环境利益或对环境利益造成威胁,公民或

2、组织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和诉讼法密切相关,其对原告资格有特殊要求,即原告和诉之利益(环境公共利益)有间接的关联性。这种诉讼既可以有行政公益诉讼类型,也有民事公益诉讼类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立法尚属空白,只有深入研究其类型异同及受案范围,才能在立法上对该制度的构建成为现实。  一、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及异同  环境公益诉讼有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两种诉讼类型。现假设这样一个案例,甲公司在海边开发的房地产严重影响了海滨景观,在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背景下,公民或组

3、织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的法律救济方式保护其环境公共利益。甲路径:以甲公司的房地产侵犯了环境公共利益为由,将甲公司作为被告,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房地产公司消除影响、恢复原状。乙路径:以批准甲公司在海边开发房地产的市规划局的审批对环境公共利益造成了不利影响,通过法院起诉将市规划局,启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要求其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两种路径均可达到保护环境公共权益的目的。以下将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比较其共同点与不同点。  (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共性分析  第一,二者的诉讼目的都是

4、为了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而不是公民或组织特定主体直接相关的环境私人利益。在普通的环境诉讼中,公民或组织个人作为自己利益的最大维护者,其权益受到他人侵害时,通过诉讼方式救济权益,以维护自己的环境利益及人身财产利益。但在环境公益中受到损害的是环境公共利益,与个人并无直接的利害关系,为此,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建立的迫切必要性,这也是近年来环境问题凸显,而环境公共利益的破坏严重导致这种制度构建有重要意义。第二,这两种类型的环境公益诉讼都具有预警性。普通的环境诉讼多是一种事后救济,在危害结果出现后追究侵权者或违法者的法律责

5、任,而环境公益诉讼则具有一定的防预性,对环境的侵害行为一经作出,即使没有立即出现损害结果,只要根据常识及情境能合理判断出环境公共利益受到了危害的可能,公民、组织即可通过诉讼途径诉诸法院求得保护。因此,通过环境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及时、有效地保护环境公益,将侵权或违法行为的后果发生之前就得到制裁,尤其可以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使公共利益不受违法行为侵害。第三,两种诉讼的效力都有扩展性,普通的判决或裁定只对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然而,环境公益诉讼具有原告资格的是公众,提起诉讼的却只代表了公众的某个维护

6、公益的个人或组织,此时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的效力具有扩展性而不限于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对所有享有原告资格的所有个人和组织都有效力,不能重复起诉。  (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不同之处  1.二者的被告、被诉对象(客体)有所不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以行政机关为被告,针对的时行政机关在环境监督管理中的对环境公益侵害或有侵害可能性的行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民事主体为被告,针对的是民事主体在环境开发、利用、保护、改善中对环境公益侵害或有侵害之虞的行为。  2.二者的诉讼目的不完全相同。两种环境公益诉讼都是为了

7、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此外,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侧重于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使其做到依法行政;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侧重于对环境民事违法行为的制裁,对环境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失进行救济。  3.二者产生的诉讼效果不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针对的是违法行政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法院通过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纠正其对环境公共利益的侵犯,不但维护了环境公共利益,而且起到了监督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功效。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有关行政机关不能作为第三参加到诉讼中,则诉讼判决或裁定只能对民事主体发生效力,而和行政行为无关,法院要求有关行政

8、机关纠正其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只能通过司法建议这种方式,建议其积极履行行政作为义务或纠正违法不当行为。因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督促行政行为力度方面不够。  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有侵害的可能性的行为。因为现代社会的环境问题是经济发展带来的副产品,而直接造成环境公益受损的往往主要是民事主体对环境的违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