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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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2004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8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

2、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其他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统筹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需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应当与城乡规

3、划相协调,符合合理配置道路资源,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公共交通,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代化水平的要求,每五年编制一次。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装备、交通事故处理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增加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科技投入。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负责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登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以及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和驾驶证的发放、审验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建设

4、、农业机械、市政、城市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严格遵守和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法。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经常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素养。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所属人员进行旨在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驾驶技能和驾驶职业道德水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所属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目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

5、传播媒体有义务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第九条每年4月30日为本省道路交通安全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集中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第十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提供志愿服务,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等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保障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科学研究与应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十二条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后,

6、方可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在规定位置安装机动车统一号牌;(二)按照规定粘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三)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四)按照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示标志;(五)禁止加装、改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外部照明装置;(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以及从事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道路施工养护、环卫清扫、设施维修以及绿化等专业作业车辆,还应当符合国家的道路作业车辆安全标准。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7、,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三条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由依法取得安全技术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检验收费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维修或者保养。第十四条悬挂本省号牌的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和大、中型拖拉机以及大型客车,应当在明显位置喷涂单位名称或者车辆所有人住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和大、中型拖拉机应当同时喷涂准牵引质量或者准载质量,大型客车应当同时喷涂准载客人数。客运出租汽车应当安装出租标志,并在指定位置载明

8、企业名称和监督电话,字迹应当保持清晰、完整。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除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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