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苏州相城区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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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苏州市相城区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序号审批机关审批事项前置服务事项设定前置服务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收费主体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备注1区安监局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及矿山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安全资格认定安全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2006年第3号令)第六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收费为每人300元,再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150元苏财综〔2011〕19号2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2、第三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12年第5号令)第九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双方协商市场调节价3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二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双方协商市场调节价4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12年第45号令)第十七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双方协商市场调节价5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建

3、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12年第45号令)第三十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双方协商市场调节价6区安监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双方协商市场调节价7区安监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双方协商市场调节价8区安监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双方协商市场调节价9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

4、院令第591号)第三十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十八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双方协商市场调节价10规划分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现势性地形图《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详见文件国测财字〔2002〕3号11规划分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九条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机构双方协商市场调节价12计容面积测绘《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三条,《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第十一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详见文件国测财字〔2002〕3号13建设工程施工图《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5、第三十九条具备相关资质的工程设计机构双方协商市场调节价14交通影响分析报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条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双方协商市场调节价15规划分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及竣工图《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苏州市城市管线规划管理办法》(2002年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第二十二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详见文件国测财字〔2002〕3号16建设工程面积实测报告《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详见文件国测财字〔2002〕3号17区发改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6、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1号)第三条、第九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双方协商市场调节价18区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节能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第七条、第八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双方协商市场调节价19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影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双方协商市场调节价20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

7、收监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十九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第十一条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按苏价费〔2006〕397号文件苏价费〔2006〕397号、苏财综〔2006〕80号、苏环计〔2006〕30号,苏价费〔2009〕278规定的70%执行,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收号、苏财综〔2009〕45号,苏财综〔2015〕1号21区住建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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