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及可诉性研究

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及可诉性研究

ID:19693314

大小:38.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05

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及可诉性研究_第1页
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及可诉性研究_第2页
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及可诉性研究_第3页
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及可诉性研究_第4页
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及可诉性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及可诉性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及可诉性研究摘要:迄今为止,行政裁决制度业已成为我国行政机关解决民事争议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机制,以其解决争议的便捷性、时效性为行政管理机关所青睐。作为一项解决争议的方式,通过多年理论界的研究和实践的验证,行政裁决制度确实还存在很多缺陷与不足,本文通过对这一裁决制度的理论及实践中的做法的研讨,明确它的缺陷与不足,在保留其精华的基础上,去其糟粕,使这一制度更具理论性和可操作性,在今天的时代发挥其更大的功能。关键词:行政裁决主要问题及完善可诉性一、行政裁决制度概述行政裁决制度的出现有其现实的必要性,由于社会经济的

2、迅猛发展,利益冲突也随之增多,行政管理活动也因此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大量出现的民事纠纷又与行政活动密切相关,法院在解决这类纠纷方面越发显得力不从心,在这样的背景下行政裁决应运而生。我国学界对行政裁决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所谓广义的行政裁决,即指行政机关解决所有纠纷的活动,即行政机关不论解决的是何种性质的纠纷,只要是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行为,一律称为行政裁决。而狭义的行政裁决认为行政裁决仅指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即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进行审查

3、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罗豪才.行政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狭义的行政裁决的定义是我国学界的主流,许多教材和法学著作都做出了与此基本相同的表述。笔者对这一定义也表示赞同,认为这一定义比较准确的概括和说明了行政裁决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特征。行政裁决是用行政程序来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它不仅实现了行政主体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又可以衔接司法程序来进一步解决处理不当的纠纷,保证了司法的最终审查权,符合现代纠纷解决机制的制度设计。行政裁决归根结底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表现,但是这种行政权又带有司法权的性质,因为行政机关在处理民

4、事纠纷时是作为中间人的身份出现的,从性质上来说,行政裁决是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有机结合,是一种具有司法性质的行政权。行政裁决程序相对简便、快捷、费用低廉,相较于繁琐的诉讼程序以及传统思维模式,这样的纠纷解决机制似乎更适合中国老百姓。一、我国行政裁决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一)行政裁决主体欠缺独立性裁决主体的独立地位是裁决结果得以保证其公正性和公平性,进而为当事人双方所接受和执行的先决条件。很多学者将我国的行政裁决与英国的行政裁判所和美国的独立管理机构做对比,不难得出结论,我国行政裁决机构的不独立使得行政裁决在我国显得有一点尴

5、尬。英国以行政裁判所为核心的行政裁决制度和美国以行政独立管制机构为主体的行政裁决制度在各自的行政法律制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位置,而且对其他国家的行政法律制度有着重大影响,其原因之一,就是他们都是相对集中的争议解决机构,外部有整齐划一的体系,内部有按部类划分、区别争议进行管辖的部门。其实,我国也存在相对独立的行政裁决机构,例如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但是众多的行政裁决仍是由分散的行政机关各自在本系统内部自行实施的。这种缺乏独立性的裁决机制是行政裁决的缺陷之一。综上所述,贯彻职能分离制,建立独立的行政裁决机

6、构是一个可行性的选择,在宏观的制度上、程序上和微观的机构设置、职员任用工资发放、财政划拨上给予独立性的保障。(一)行政裁决程序不统一、不全面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有关行政裁决的程序的法律,以至于一些重要的为世界法学理论界所公认的正当程序制度如听证制、回避制、职能分离制、公开制等基本的现代程序制度没有很好的在我国行政机关进行裁决的过程中体现出来,当然这与我国历来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的论和实践习惯分不开的。研究美国的行政法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严密的程序设计在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美国行政程序法事无巨细,对于行政裁决涉

7、及到的步骤,如管辖、申请与受理、证据规则等都做了具体的阐述。相较美国,我国唯一一部集中规定行政裁决具体程序的部门规章是建设部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该规章第3条规定了房屋拆迁纠纷的管辖机关,“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第5条至第10条对房屋拆迁纠纷的申请与受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他相关程序则是参照诉讼程序进行,没有体现行政裁决制度的特殊性。因此,立法机关应当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裁决程序法》,将现代程序制度用法律的形式予以贯彻,再从细节着眼,针对行政裁决的管辖

8、、申请与受理、证据规则等制定符合理论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条款。三、行政裁决的可诉性研究(一)、对行政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1、西方国家对行政裁决进行审查的必要性: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家职能的转变导致三权分立体制的变化,行政机关不仅被授权分享了部分立法权,而且分享了法院的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