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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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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滦县卫计局行政权力清单(共计143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2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监督:5项,其他:1项行政权力类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备注行政许可21006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滦县卫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十五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事业单位、企业20天不收费21007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滦县卫计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
2、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9项: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3、部门。企业、事业单位20天不收费21008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滦县卫计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八条:……使用放射线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医疗机构20天不收费30行政许可21009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滦县卫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
4、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第八十九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予以修改)
5、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一)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二)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20天不收费行政许可21012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滦县卫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
6、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八十九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
7、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20天不收费行政许可21015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滦县卫计局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者20天不收费30行政权力类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备注行政处罚211001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滦县卫计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8、条例》(1987年4月19日发布)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公共场所3个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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