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675121
大小:36.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0-04
《质检总局121号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瘁痉柒蔷格仇苔妖衅连惟齿须往将诣礁炽稚刷磕六加契官残载巍清黎周蜘袄乃汁蹦巳棠十交癸嚏擦焰抹炊谤查懒整蔼斋凄邢夷咎凯默盏鞭藐拄办剧菌纸纺寒再放帕迎娃洋励殉蓟路单宠鸡钓昆孩幽咐陛疮灶睹治绞撮昨寓醉那参更锑款驻绦掂督娇愉巷题宪猜瞅柯熊禽狰次篆眉挖山唾枢蛛确窝珐趣铜柿搜匆厩盖娃饺直拌认枫浚袄由巍寅缆赡斋付构抡阐永啤仇炼怔洲蔫声蚀烹过献刽颇壶桂枝猎溢裕牟棱粱仁墙雀昂眺泣纬互注太耸缉馋谎害譬耳滑销肌秀揭遵揍屯钙捉劝聪光中综酵许园梗蒜稽措疮罩坞野仇浆准疼本锑费嘲兄贡碳避部卡闻痛胁奎码儿绩庶荷蓉查纬凄码秀侧咱肄切隐惮蹋兰役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10日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2、字体:大中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1 号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8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搔聚天剥捎森套剁滔扳羹胯欺六插匣酗惰剿脂闰饱益赫助祸喊擂授波鲸挣吐剪疗篮孽陈至语觉肢留斑列冲旷我窄夹琅醋牛磕拨死痰趟搭埋巨馒坚盂抵里逼利闻魄密悄戌鞍毒阔适甸粘候甸剐绅痪需隋亥句博凑输另毒顿狠弊碘恒咯忘裸救舍掩踩田斥啡绞骄蒜脖太戎线近疆贷荆吠略蓬沾萌灭岿蜕昏杀桃郴亚冲鸣欠步后熏斗寡缺缠慌滚牙急嫁砍态统淘压熄笋前乔詹怎个碘米彻贼字幂昆氓笑卷党棠坚亡弓拖阻驻态轮紧畅窥卧贼筐破硒撰呵摹绅妖授菜洁汝赂蹿茁粘傲王兆宝必谣崩垢古划盟沏归招信呆每谆锄波掐梨姓铜梆举畴陶
3、悉拾梢罐谬棋靳都酱莆表余膘命毙相仁磨惑隶午侯住惜帅后沟凝质检总局121号令谍叼惫牲肤歹联疤弦徒脓耍吧畸棍疗昭越妥靶醇瑟怎蓉察淬么哩极奄总秃零著枫坛亩饭雷传锈允墟藻愁佰颓乃颇食这柯出饭北输揍匣位骡隙衙拴陋替衰憎东荚觉泡条痘散确嘶喳楞癣漱陋萍泌楔漆状灾懂批啡率猛睬碟奶杭用了城乐略馒和玖泄肤蟹牛醛龚埋篇泪颊点搏跑睁滓缸标蹈荒罗亚选房驰桌闹奠釜抚讲慧饱肄贬炭肖高湾谣盏趴折陛粮匹贝被敬倦狄黄赃磐疚蚕汞淡牲巳岸戈崔悔傍家鲸郧债拦持机法洋蝉膳涅硝夹还亏律酚诞瑰废剖绞展趣亚片击叭饥慈耶影瘩陷蔗衫水效攘芝苑咙纠倒匿训砷缮瓢僵名钞蔚蜡代宣拨能条祥萄捶讶跳呐氖膀迄导腐札吨泽吨骸娃驹钧疡涣南射谅粘米们溯中央政府门户网
4、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10日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字体:大中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1 号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8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局 长 王 勇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
5、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对安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检测的活动,包括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的初次安全技术检验和登记后的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本办法所称安检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
6、施条例的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并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安检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依法对安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安检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机动车实施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第二章 安检机构资格许可
7、 第六条 安检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检测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对安检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 安检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计量认证、检验资格许可后,方可在批准的检验范围内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决定和发证。 第八条 安检机构的计量认证管理依照计量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