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ID:19659039

大小:43.0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10-04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_第1页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_第2页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_第3页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_第4页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8年11月10日15时50分378 主题分类:建设建筑劳动人事 “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08]177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建委制定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渝文审[2008]24号),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01年2月5日印发的《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渝建发[20

2、01]26号)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废止。  各区县、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问题,请与市建委建管处联系(联系人:田路,联系电话:63857726)。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

3、新建、扩建、改建、大型维修等施工活动,以及为上述施工活动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施工、监理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

4、,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

5、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生产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单位在签定施工合同后,应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中的专项费用的50%拨付给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中余下的专项费用和按实计算费用按施工进度支付给施工单位,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与该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定

6、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定的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三)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料;  (四)该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五)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告;  (六)经施工单位签署自查合格意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署审查合格意见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核表;  (七)施工单位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依法办理保险的凭证;  (八)安全文明施

7、工措施费专项费用支付凭证;  (九)其他有关资料。第三章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