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莒县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ID:19650190

大小:240.00 KB

页数:44页

时间:2018-10-04

莒县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_第1页
莒县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_第2页
莒县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_第3页
莒县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_第4页
莒县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_第5页
资源描述:

《莒县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莒县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序号实施主体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实施依据及条款服务对象共同实施部门收费依据及标准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服务类型提供方式备注1莒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其他类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国务院令第492号)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

2、及实施情况;(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无《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8﹞190号):复印费(A4)0.5元/张,光盘刻录费2.5元/张,软盘制作费3元/片,

3、信息检索费4元/小时/人,材料邮寄费、材料快递费按照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费用;材料传真费2元/页(超过5页后每页按1.5元)。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根据有关要求即时公开主动服务、依申请服务其他2.《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

4、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加强管理服务公开、加强政策执行公开、加强民生领域公开、加强权力运行公开。”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办发﹝2016﹞63号)“二、明确办理结果公开内容从2015年开始,各级、各部门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

5、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渠道面向社会直接公开。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2莒县民政局残疾性质认定和等级评定(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社会保障类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第三章残疾抚恤。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4号)第二章残疾等级评定。3.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有关问题

6、的通知(民函〔2014〕343号)。4.山东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试行)(鲁民〔2009〕86号)。退出现役的军人、残疾军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不收费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残疾情况医学鉴定介绍信》,收到残疾情况医学鉴定结论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民政局,市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收到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残疾情况医学鉴定介绍信》,收到残疾情况医学鉴定结论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民政局,市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级

7、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收到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依申请服务直接提供 3莒县民政局残疾证件的换发、补发和变更社会保障类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第三章残疾抚恤。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4号)第二章残疾等级评定。3.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4〕343号)。4.山东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试行)(鲁民〔2009〕86号)。已确认身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