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验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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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验收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验收工作,根据《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专项项目和各项目子任务验收。  第三条 项目任务书、项目预算书、实施方案以及调整事项批复件是开展项目验收的依据。   第四条 项目验收分为验收准备和正式验收两个阶段。验收准备包括验收文件准备、考核指标自查、项目自验收、提交验收申请。正式验收包括财务审计、财务验收和业务验收。  第五条 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引

2、入科学的评价机制,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 验收组织  第六条 国家海洋局是项目验收工作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专项验收管理规章制度;  (二)审批年度专项验收计划;  (三)审核年度专项总体验收报告。  第七条 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以下简称“科技司”)是项目验收组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 拟定专项验收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 拟定年度专项验收计划;  (三) 审批项目承担单位验收申请;  (四) 组织项目业务验收,会同财务司开展绩效考评;  (五) 编写年度专项总体验收报告。  第八条 国家海洋局财务司(

3、以下简称“财务司”)是项目财务审计、财务验收与绩效评价组织管理部门。  第九条 沿海省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局属单位及涉海有关科研教学机构负责所推荐或承担项目的财务和业务自验收,配合国家海洋局开展正式验收。第三章 验收准备  第十条 经国家海洋局批复实施列入专项计划的项目,在实施期限结束后,均应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 验收文件及资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项目验收依据性文件(任务书、子任务书、实施方案、子任务实施方案、项目预算书及调整事项批复件);  (三)项目自验收报告;  (四)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五)项目技术

4、报告;  (六)项目经费决算表、财务审计报告及整改情况;  (七)项目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览表;  (八)项目成果或考核指标的检测、检验或测试报告,项目执行过程质量报告;  (九)项目完成的规范、规程、导则、评估方法、操作指南、研究报告、推广方案、建议书等;  (十)所获专利和发表论文,设备、装置、产品等图纸、工艺文件、环境试验报告、应用报告、影音资料等;  (十一)专家现场验收意见;  (十二)文件、资料归档说明。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应在正式验收前对照任务书和子任务书考核指标对项目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进行自查,其中:  (一)项目

5、研究的设备、装置、产品、生产线、监测系统、信息系统、数据库、软件等,须有不少于3个月的连续应用,并通过国家认可的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或测试,如没有相关法定机构的,由项目承担单位制定测试方案报科技司审批后执行;  (二)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技术导则、评价指标、评估方法、操作指南等,须经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含有国标或行标(地方标准)考核指标的应在项目完成时做到标准立项并达到送审稿阶段;  (三)项目实施中形成的示范工程、示范区、中试基地、产业化基地,应提交专家现场验收意见和运行效果证明;  (四)项目研究形成的业务化应用成果,应有应用部门出具相关应用证明和应用案

6、例说明,即业务化类成果应有业务化应用示范或运行情况报告,产业化类成果应有成果应用推广和转化情况等说明,管理类成果应提供成果引用、应用服务评价或案例资料。  第十三条 项目自验收组织程序为:  (一)项目实施期限结束后1个月内,沿海省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局属单位及涉海有关科研教学机构负责组织所推荐或承担项目自验收。      (二)组织项目自验收的单位,在自验收前应将时间和拟定的专家名单报送科技司,科技司视情况派人参加。  (三)项目自验收的内容包括对项目和子任务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验收材料齐全性以及成果应用等内容的考核和评价。自验收形式为

7、会议验收或现场验收。  (四)项目自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与子任务承担单位均按照要求提交相应验收文件和资料,并分别汇报项目执行情况。  (五)自验收专家组由业务、管理和财务等专家组成,人员不少于7名(其中财务专家不少于2名),应有该项目监理专家参加,非本单位的专家应占60%以上。  (六)验收专家组在分别对子任务形成自验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项目自验收意见。  第十四条 项目因不可抗拒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申请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实施期限结束前3个月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期验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延期申请上报后,科技司将审批意见及时以书面公文形式下

8、发项目承担单位。如未能批准,项目仍需按原定期限进行验收。第四章 财务与业务验收  第十五条 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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