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产拍卖规定

上海市财产拍卖规定

ID:19608565

大小:46.5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8-10-04

上海市财产拍卖规定_第1页
上海市财产拍卖规定_第2页
上海市财产拍卖规定_第3页
上海市财产拍卖规定_第4页
上海市财产拍卖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海市财产拍卖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上海市财产拍卖规定  (1994年6月21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第67号令发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拍卖物  第三章 拍卖人  第四章 委托  第五章 拍卖  第六章 罚则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保护拍卖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拍卖市场秩序,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的财产拍卖活动。  第三条 活动原则  财产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合法竞争的方式进行。5.1

2、-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17  第四条 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拍卖是指拍卖人接受出卖人的委托,通过公开叫价或者密封标价的方式,将特定财

3、产出售给出价最高、且超过底价的竞买人而进行的买卖活动。  (二)拍卖物是指拍卖活动的标的物。  (三)拍卖人是指接受出卖人的拍卖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公开拍卖委托财产的企业法人。  (四)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其财产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将特定财产交由拍卖人进行拍卖的任何人。  (五)竞买人是指根据拍卖规则,在拍卖过程中竞争出价购买拍卖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六)买受人是指叫价或者应价最高,并经拍卖人拍定,从而获得拍卖物的竞买人。  第二章 拍卖物  第一节 一般拍卖物  第五条 一般拍卖物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下列财产可以拍

4、卖:  (一)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二)车辆、船舶、航空器;  (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四)法律、法规允许拍卖的特定权利;  (五)其他可以或者应当进行拍卖的财产。  法律、法规对上述财产的拍卖附有条件的,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方可拍卖。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

5、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17  第六条 禁止拍卖物  毒品、淫秽物品、危险品、军用物品等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不得拍卖。  第七条 涉讼抵押物和留置物的拍卖  涉及诉讼的抵押权人、留置权人须经人民法院裁定许可后,方可委托拍卖抵押物、留置物。  第八条 出租物的拍卖  拍卖出租物时,委托人须书面通知承租人。租赁合同规定出租物的转让须征得承租人同意的,拍卖应经承租人同意。  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拍卖出租物的,在租赁期限届满前,租赁合同对买受人仍具有约束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

6、九条 共有物的拍卖  拍卖物为共有物时,拍卖前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第二节 公物  第十条 公物的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公物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财产:  (一)执法机关收缴的罚没财物;  (二)执法机关追缴的依法不予返还的物品;  (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国家机关认为需要以拍卖方式转移所有权的国有资产;  (四)需要以拍卖方式处理的无主物。  第十一条 公物的评估  公物在拍卖前应由专门的评估机构估价。  第十二条 公物拍卖的监督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

7、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17  拍卖公物时,委托拍卖的机关或者组织可派员监督。  第十三条 公物拍卖价款的归属  公物拍卖后的价款依法应当上缴国库的,由财政主管部门监督上缴入库,或者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收取。  第三章 拍卖人  第十四条 成立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