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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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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第九届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总支领导,校团委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的全院性学生自治组织,是我校学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是学生会的根本性文件,是本会各级组织开展工作的根本依据,具有最高效力。本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的各项工作,均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第三条本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各部门平等,坚持主席团与各
2、部门相互协调合作,坚持发挥各部门的自治组织整体作用,坚持基本制度与具体情况向结合的原则。第四条本学生会成员应当有良好的精神风貌、道德品质和文明素质,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一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听从安排,实事求是,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看待和处理学习、工作、感情之间的关系。第五条该规章制度只对学生会在职成员具有约束作用,是我院学生会干部工作的行为规范。第六条该制度制定于2011年9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每隔一年进行修订。第七条该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第
3、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八条本学生会成员拥有以下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本学生会换届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6月初)进行,学生会成员在不违反原则的基础上,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2.对学生会的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依照言论自由的原则,学生会成员可以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批评和建议,以促进学生会的发展。6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1.本学生会各部门干部有罢免权对于本部门长期不服从组织安排,屡次不完成部门任务工作以及严重违反部门制度的干事,部门部长可以辞退该干事。2.本学生会成员具有表决权和质疑权对于主席团或其他部门宣布的方案
4、,本学生会各成员具有表决权和质疑权,以保证方案达到最大可行性化。5.本学生会成员应有其他权利。第九条本学生会成员拥有以下义务:1.认真完成本部门职能和学生会下达的各项任务2.广泛联系全院同学,真实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3.本学生会干部有义务对部门干事进行培训4.应有其他义务第三章组织制度第十条本学生会由主席团、组织部、通讯宣传部、办公室、生活部、学习科技部、外联部、体育部、文娱部、艺术团组成。第十一条主席团主要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团委副书记和主席团助理(根据实际情况定名额)组成,其他职能部门原则上由一名正部
5、长和两名副部长组成。第十二条本学生会主席团接受各部门监督,各部门接受主席团管理。第四章例会制度第十三条本学生会例会主要分为干部例会和部门例会两部分。本例会制度主要针对干部例会进行相关规定,部门例会制度可依据本例会制度制定具体部门例会制度。第十四条本学生会干部例会由全体干部组成,每周二中午12点50于党员谈心室进行,特殊情况除外。例会由主席团三位主要负责人轮流主持召开。第十五条6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本学生会例会内容主要由下达团委精神、总结上周工作并布置本周任务和干部培训三个部分组成,根据具体情况可做
6、适当调整。例会内容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内容记录应保证完整详细。第十六条所有与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办公室协助做好签到工作。第十七条例会与会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会,应到办公室领取请假条填写相关信息,并找学生会指导师签字盖章,交回办公室归档。以学期为周期,事(病)假不超过3次。如没有按照正常程序请假以及请假次数在3次以上者,一律按缺席处理。第十八条例会与会人员如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则按照缺席处理。第十九条所有与会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并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打闹和随意走动。与会人员需准备
7、笔记本记录会议内容及工作任务。第二十条保持会场卫生,会议结束后将会议室恢复原样第五章工作制度第二十一条本学生会本着为同学为学院服务的原则,应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同时还承办了学院迎接新生、迎新晚会、院运动会、校运动会、文化节闭幕式等大型活动。第二十二条活动期间,主席团应统筹全局,与自身组织具体工作情况,对各部门进行工作安排。各部门应服从主席团安排,完成分派的任务。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应在活动开始前两个星期向相应主席团负责人提交活动策划及执行工作单,接受主席团的审核。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应及时完成活动总结,并将活动相关资
8、料整理打包,电子档拷贝到学生会移动硬盘上(学生会指导老师处),纸质档交到办公室归档。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生会各项工作。第二十五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应佩戴学生会工作牌,着统一服装出席。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应按时抵达工作现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由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或工作板块负责人协助主席团完成签到、签离工作。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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