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58685

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58685

ID:19566674

大小:28.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03

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58685_第1页
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58685_第2页
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58685_第3页
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58685_第4页
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58685_第5页
资源描述:

《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58685》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58685大连市人民政府(颁布单位)19980702(颁布时间)19980702(实施时间)大政发[1998]52号(文号)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设置第三章 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第四章 罚则第五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保证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完好和正常使用,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生产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大连市城市

2、规划区及建制镇内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设置、维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卫生设施,主要包括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和环境卫生作业场所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是指公共厕所、化粪池、垃圾容器(袋)、容器间、垃圾间、废物箱、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等。环境卫生工程设施,是指垃圾转运站(房)、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垃圾焚烧炉、废物粉碎机、废水脱干机、储粪池、专用车辆停放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车辆清洗站等。环境卫生作业场所,是指环境卫生工作人员作业、休息用房等。第四条 大

3、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大连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大连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属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业务上接受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的指导。各级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环保、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助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及县(市)、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环境卫生设施科学

4、技术研究,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使环境卫生设施发展与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第二章 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设置第六条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设置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报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第七条 城市规划部门在进行城市具体规划、建设工程选址时,应当会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环境卫生设施的用地范围。第八条 经规划为环境卫生设施的用地,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建设、设置环

5、境卫生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环境卫生设施的,其项目和设计方案必须经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经批准的环境卫生设施设计方案,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必须事先征得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新建、改建、扩建环境卫生设施竣工后,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第十条 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所需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概算,由主体工程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须有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

6、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和环境卫生设施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或者交纳返工、补建工程费用,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返工、补建。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重点建设、改造或者支持有关单位建设、改造公共厕所、车辆清洗站、无害化处理厂(场)等环境卫生设施。第十二条 新建的公共厕所应当以水冲式厕所为主,不得新建旱厕。对于原有不符合环境卫生标准的公共厕所,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作出计划,组织产权单位逐步改造达标。第十三条 在

7、城市规划区内设置车辆清洗站(点)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持有关资料,报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十四条 除政府统一规划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外,其他环境卫生设施,按下列分工设置:(一)城市道路、广场等重要场所,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二)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由经营管理单位或产权人负责;(三)商业网点和各类集贸市场、摊点,由经营管理者负责;(四)居民住宅区,由开发建设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五)各类船舶、停车场、小游园等,由产权人或管理者

8、负责;(六)施工工地,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七)各单位内部,由单位自行负责。第十五条 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置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和标准,事先提出设置计划,报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责任单位也可缴纳费用,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后,须经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章 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第十六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保洁、保养、维修和更新等管理工作由产权单位或管理者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产权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