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505190
大小:123.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0-02
《萍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萍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萍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工作,根据《江西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令第9号)和《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办法》(赣发改政策字[2010]234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模标准规定》(赣府发[2004]10号)规定必须招标、并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招标事项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依法必须招标项
2、目)。第三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负责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发展改革部门对以下招标事项进行核准:(一)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招标、部分招标或者不招标);(二)项目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三)项目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四)其他有关事项。第四条申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元)的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转贷或者贷款贴息时,项目单位在提交资金申请报告的同时,将已初审的招标事项13一并报市发展
3、和改革委员会,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复审后报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安排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投资补助、转贷或者贴息项目由项目审批发改委核准招标事项,项目单位在提交资金申请报告的同时,将已经核准的招标事项一并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五条项目单位需改变经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向核准部门重新申请办理招标事项核准手续。第六条因连续两次流标,项目单位申请不招标的,必须向核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二章核准条件第八
4、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项目单位可以申请邀请招标:(一)项目投资中非公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二)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三)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专业要求,仅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四)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五)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第九条申请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项目单位可以申请不招标:13(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
5、民工,不适宜招标的;(三)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六)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宜招标的其他情形。第十条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投资、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和企业投资的项目,且单项合同估算价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其相应事项可以不招标:(一
6、)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50万元人民币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第十一条招标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具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申请自行招标:(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13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力量;(三)有从事同
7、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四)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有三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五)熟悉和掌握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第三章核准程序第十二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事项核准程序按照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执行。因特殊情况,项目单位在项目审批、核准前须先行开展招标工作的,或者在项目审批、核准时未核准招标事项的,应当将招标事项单独报送发改委核准。第十三条项目单位申请核准招标事项的,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招标基本情况表;(二)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建文件;(三)申请邀请招标、
8、不招标或者自行招标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四)其他材料。项目单位所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项目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十四条13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的项目,项目单位申请邀请招标或者不招标的,应当提交与项目审批部门同级的国家安全机关或保密机关出具的认定意见。保密工作部门认定项目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在出具认定意见前,应当征求相应的军队保密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