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博士后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博士后

ID:19504236

大小:455.50 KB

页数:32页

时间:2018-09-29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博士后_第1页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博士后_第2页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博士后_第3页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博士后_第4页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博士后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博士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博士后站设站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单位、博士后出站工作单位及博士后:现将《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由博士后站各设站(基地)单位、博士后出站所在单位统一办理并报送至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科。报送材料时间:2017年10月11日-10月17日(休息日除外)报送材料地点: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中心西楼1311室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10月11日-8-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

2、年度下半年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博士后站设站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单位、博士后出站工作单位及博士后: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16﹞34号)有关要求,将于近期组织申报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补贴)项目(一)建站资助(二)博士后站(基地)科研资助(三)合作导师科研经费资助(四)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五)博士后安家补贴(六)博士后配偶生活补贴(七)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二、申领条件及材料(一)建站资助经国家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于2015年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含分站),开展

3、相应工作后,-8-凭以下材料申领30万元建站资助,已经申领过的不再申领。申领材料如下:(1)青岛市博士后建站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2)博士后进站介绍信;(3)开题报告。(二)博士后站(基地)科研资助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招收博士后进站,并于当年开题的,可申领5万元科研资助;2017年1月1日之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至少1名博士后并于当年开题的,可申领2万元的科研资助。每个博士后站(基地)每年只能申领一次。申领材料如下:(1)青岛市博士后站(基地)科研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2)博士后进站介绍信;(3)开题报告。(三)合作导师科研经费资助博士后科研流动(

4、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不含在职人员,招收博士后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经中期考核合格后,给予合作导师2万元科研经费。申领材料如下:(1)青岛市博士后合作导师科研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2)博士后进站审核表;(3)中期评估报告。-8-(四)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在站(基地)博士后(不含在职和两年期满未出站人员)可申领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的生活及住房补贴(按月计算,每月每人5000元),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已申请过的月份不可重复申请,最多申领24个月。之前已申领过的博士后,此次申领可不再提报申领材料,但需填写青岛市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4

5、)和汇总表(见附件8)。申领材料如下:(1)青岛市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2)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五)博士后安家补贴2012年11月5日以后正常出站并留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不含2017年1月1日之后出站及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户籍落户在青岛的博士后,实际留青工作满六个月后,可申领安家补贴。分两年发放,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4万元。第二年发放补贴时,博士后仍须提报申领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4万元。申领材料如下:(1)青岛市博士后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5);(2)与工作单位订立的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8-(3)社会保险对账

6、单(打印实际工作月数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至少6个月);(4)博士后进站审核表;(5)博士后工作期满审批表;(6)户口簿等户籍相关证明材料。(六)博士后配偶生活补贴2012年11月5日以后进站2016年12月31日之前正常出站并留青工作的博士后,配偶不随同来青(指户籍在青岛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可申领两地分居生活补贴(按月计算,每月500元),自博士后出站之日起两年内,按博士后实际留青工作时间计算,最多申领24个月。上次申领过的此次申领不需重复提交材料,但需填写青岛市博士后留青工作配偶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6)和汇总表(见附件8)。申领材料如下:(1)青岛市博士后留青工作配偶生活补贴申

7、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6);(2)结婚证;(3)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件(七)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进站的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博士后人员,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可一次性申领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根据各单位-8-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进站人数及综合考虑博士后工作,具体申报名额请见附件9,要求博士后人员所在设站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推荐的研究项目进行认真审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至青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