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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8
《赤峰新区经棚路、天山路、兴安街、支八街道路工程第四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赤峰市新区经棚路、天山路、兴安街、支八街道路工程第四标段经棚路(玉龙大街-临潢大街)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赤峰市新区经棚路、天山路、兴安街、支八街道路工程第四标段经棚路(玉龙大街-临潢大街)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中标候选人排名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其他人员企业业绩及同类业绩E1504000001000738002004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第1中标候选人14863384.72刘岩施工员:李贺民,质检员:林晓静,安全员:杨晓雨,技术员:盛
2、刚。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表彰的先进企业,表彰文件:人社部发{2017}93号,表彰时间:2017年12月14日。2.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表彰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表彰文件:辽工发{2016}68号,表彰时间:2016年12月28日。3.辽宁省住房和城建建设厅表彰的安全标准化工地,表彰文件:辽住建安{2016}26号,表彰时间:2016年12月26日。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16067169.04许丽丽质检员:刘洋,技术员:罗浩,施工员:刘超,安全员:索超。/中
3、龙茂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3中标候选人16067829.87姚辉峰技术员:钟文,质检员:赵博,施工员:张永平,安全员:张长友。/公示时间从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2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
4、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招标人: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单位: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电话:13948641577电话:0476-5890036邮编:024000邮编:024000招标人: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赤峰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6月8日附件:中标候选人及项目负责人信息
5、信息1、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2434192878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项目负责人姓名:刘岩项目负责人证件号码:210811197903240026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00322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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