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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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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部分工伤保险办事流程一、工伤快报受理部门:区人社局办事程序:参保职工发生工伤时,应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并于24小时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快报咨询电话:5965302二、工伤认定受理部门:区人社局办事程序:发生工伤一个月内,及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咨询电话:5965302三、工伤待遇申领受理部门:社保中心11号窗口所需材料:1.发票原件。2.填写“芜湖市工伤待遇申领表(5—1)”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33.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一份。4.门诊就医的要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5.住院就
2、医的要提供出院小结复印件和病人费用明细复印件。6.辅助器具确认表。7.如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则需提交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民事调解书(或赔偿书)8.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需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减少表。9.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须提供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办事程序:参保职工领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向区社保中心办理工伤待遇申报手续。单位经办人员需向经办机构提交本单位出具的业务委托办理证明,并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时间:1.每月1—15日接收参保单位的工伤待遇申领材料。2.每月15—20日
3、审核所接收的材料,并将审核完成的材料移交市医保中心。3.市医保中心20—30日对区经办机构所移交的材料进行复核。34.每月15—25日,参保单位到市医保中心结帐。(咨询电话:3991305)咨询电话:5965302(区人社局)5842089(区社保中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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