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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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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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预防工程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以及XX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环保措施的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期的参建各方(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第三条XX高速公路

2、各参建单位应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切实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第四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须签订水保、环保责任书,或在施工合同上载明水保、环保的相关条款和责任。施工单位在施工地同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二一般规定第五条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所有关于控制环境污染、保持水土流失的法律和法规,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的燃料、油、沥青、化学物质、污水、废料和垃圾以及土方等有害物质对河流、湖泊、池塘和水库的污染。防止扬尘及其他有害物质对大气的污染,并且应采取科学和规范化的施工方

3、法,把施工对环境、邻近单位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在实施环保工程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的有关规定。第六条在市区和靠近学校、医院及住宅区的地方,施工单位应按限定的作业时间施工。第七条除本规定外,其它对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都应予严格遵守,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施工单位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止和消除。三施工期间的具体规定6第八条施工单位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须向监理单位提交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监理单位应对无环保措施的开

4、工报告,不予批复;对正在施工无环保措施的,应立即停工,待措施满足要求后,准许复工。第九条水土保持1、积水与排水(1)施工期间,施工场地的排水应保持良好状态,排水区内应修建足够的临时排水沟渠,设置沉淀池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通,在排水区内应避免积水或冲蚀。(2)在雨季,路堤修筑从开挖、运料、填筑和压实应依次进行,不得延迟。每层填土的表面应设2%~3%的横坡,不致造成积水。2、冲刷与淤积(1)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其所占有的土地或临时使用的土地以及任何河流、水道、灌溉或排水系统的床底、沟底或

5、堤岸、沟坡的土壤受到冲刷。(2)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因本工程施工开挖或冲刷产生的泥土、材料,在任何河流、水道、灌溉或排水系统中产生淤积。(3)施工中临时排水系统,应最大程度地减少水土流失及水文状态的改变。(4)开挖或填筑的土质路基边坡应及时铺设草皮或者说其它类型的防护物,防止雨季到来时水流对坡面的冲刷而造成对排水系统的影响,减少对附近水体的污染。(5)施工期间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要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以外,不应再发生其它形式的人为破坏,如在路旁两侧进行伐木或砍伐供燃料使

6、用等。第十条废土(渣)处理1、废土(渣)的堆积和废弃不应影响排灌系统与排灌设施。弃土场尽可能缩小范围,按图纸规定的位置设置或由监理工程师指定。2、挖方工程及其他工程的弃土方应采取以下水土保持措施:(1)废土(渣)方的堆放点应统筹安排,堆放点应远离河道,也不要压盖植被,尽可能选择荒地;6(2)及时对弃土方进行压实,并在其表面进行植被的覆盖,可以种植草皮、灌木或树木,一则防止水土流失,二则美化环境;(3)也可以对弃土方整平用作耕地;(4)桥梁施工中,需砌筑专用的泥浆池,避免泥浆漫流,钻孔废渣及硬化后的

7、泥浆需及时运至弃土场。第十一条借土场、弃土场施工单位与地方签订借土、弃土协议时,必须有植被恢复的条款和详尽的可操作性措施。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严禁对周围农田、水源等造成污染,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与索赔由施工单位负责。第十二条水污染的预防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施工范围内以及附近现在的灌溉或排水系统进行调查,如果设计图纸中没有考虑临时的灌溉或排水系统,施工单位有责任免费修建临时的灌溉或排水系统。2、施工单位应注意对路基填土的保护,防止填土被雨水或其它地面水冲刷,流入农田、鱼塘、河流等。3、水上施

8、工需严格管理,钻孔泥浆需加强密闭,严禁漏入相关水源;钻孔废渣需及时清运,避免掉入水源;严禁丢废弃物品到水源。4、施工的机械应防止漏油,在施工机械正常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不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5、清理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具的废水、废油等有害物质,不得直接排放于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更不得倾泻于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上,以防止污染水质和土壤。6、清洗集料的用水、工程废水或含有沉淀物的水在排放前应进行过滤、沉淀或采用其它方法处理,以使沉淀物含量不大于施工前河湖中所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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