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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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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旧高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篇一:高校会计制度新旧衔接解读 高校会计制度新旧衔接解读 〔编者按〕财政部修订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XX】30号)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为了宣传好新制度,帮助高等学校贯彻好、执行好新制度,进一步落实好《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我们委托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刘淑琴、刘彩丽副教授就《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进行了释解。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刘淑琴、刘彩丽副教授 一、新旧衔接总要求(一)时间要求 自XX年1月
2、1日起,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二)工作要求 高等学校应当按照财政部财会【XX】3号《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XX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2.按照新制度设立XX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XX年12月31日原账中各会计科目的余额按照本规定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补提折旧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参照财政
3、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表1。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XX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信息系统要求 高等学校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新旧衔接程序及案例解析高校新旧账户衔接程序分四步。 (一)根据原账编制XX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例1】B高校根据XX年转账后的各科目余额,分析编制XX年12月31日的 “科目余额表”(如表1)。 表1B高校科目余额表(XX年12月31日) (二)设立
4、XX年1月1日的新账 根据新制度要求,按新制度规定的总账科目及明细科目设立XX年1月1日的新账。(新账略) (三)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如何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首先注意新旧科目的对应关系,进行新旧科目衔接(见图1、图2、图3、图4、图5)。然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XX】3号规定,将XX年12月31日原账中各会计科目余额(案例1科目余额表中的余额)按规定要求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与基建和食堂并账调整,基建和食堂并账调整在重点关注中讲解),作为新账中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1.资产类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1)“现金”、“银行
5、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材料”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存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注意:此类科目余额是直接转入相对应科目。(2)“应收及暂付款”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应收及暂付款”科目,但设置了“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6、“其他应收款”科目,该3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应收及暂付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应收及暂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应收账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应收账款”科目;将其中属于新制度规定预付账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预付账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于新制度规定预付账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预付账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 注意:此科目余额是经分析后分情况转入相对应科目。(3)“借出款”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借出款”科目。如果原账中“借出款”科目有余额,应在转账时将其
7、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 (4)“对校办产业投资”、“其他对外投资”科目 新制度将高等学校的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相应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对校办产业投资”、“其他对外投资”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对校办产业投资”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投资”科目,并对原账中“其他对外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对外投资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投资”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投资”科目。 注意:此类科目余额是按投
8、资持有时间是否超过1年为期限分析转入相对应科目。 (5)“固定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的原价。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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