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ID:19448809

大小:22.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02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_第1页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_第2页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_第3页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_第4页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状态:失效发布日期:1982-02-13生效日期:1982-02-13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经济合理利用土地,防止村镇建房乱占滥用耕地,保障农业生产的发展和适应农村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农村村庄和集镇。县城和设镇建制的镇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我国人多地少,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我们的国策。村镇建房必须统一规划、节约用地,凡能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凡能利用坡地、薄地的,不

2、得占用平地、好地、园地;凡是就地改造的,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镇空闲地。    第四条   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土地,分别归公社、大队、生产队集体所有。社员对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和承包的土地,只有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在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和承包的土地上建房、葬坟、开矿和毁田打坯、烧砖瓦等。  严禁买卖、出租和违法转让建房用地。theprovisionsof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engineeringqualitysupervisionandqu

3、ality...2.4.1.1theunitworksacceptancerateof100%,thequalityevaluationofatotalscoreof95orabove;2.4.1.2regulatedWeldingNDTinspection100%,regulatedweldingapassingrateof>99%,andweldbeadappearance;2.4.1.3boilerhydraulic5    第五条   在村镇内,个人建房和社队企业、事业单位建设用地,都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申请

4、、审查、批准的手续。任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地建房、进行建设或越权批准占用土地。  全民所有制单位,包括同社队联营的企业在内,其建设用地,应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规定办理。非农业人口兴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建设用地,参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规定办理。关联法规:    第二章统一规划    第六条   村镇建房,应当在村镇规划的统一指导下,有计划地进行。  为了适应建房的需要,规划可以先粗后细,首先解决合理布局、控制用地的问题,然后进行详细的规划。    第七条   村镇规划,应充分利用农业区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成果

5、,在确定的村镇用地范围内,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乎卫生、绿化环境的要求,合理安排社员的宅基地和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公用设施、场院、道路、绿化等用地。  位于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村镇,应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制订村镇规划。theprovisionsof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engineeringqualitysupervisionandquality...2.4.1.1theunitworksacceptancerateof100%,thequalityevaluationofa

6、totalscoreof95orabove;2.4.1.2regulatedWeldingNDTinspection100%,regulatedweldingapassingrateof>99%,andweldbeadappearance;2.4.1.3boilerhydraulic5    第八条   村庄规划由生产大队制订,集镇规划由公社制订,经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分别报公社管理委员会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的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三章用地标准    第九

7、条   社员建房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山区、丘陵、平原、牧区、城效、集镇等不同情况,分别规定用地限额,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用地限额,结合当地的人均耕地、家庭副业、民族习俗、计划生育等情况,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    第十条   村镇内宅基地、公共建筑、公用设施、道路、绿化等各项用地面积,应有个合理的比例。各项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地农村特点研究制定。    第十一条   农村社队企业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由省级社队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不同行业和生产规模,分别规定用地限额,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

8、。    第十二条   集镇内非农业户建房用地的面积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参照当地城镇居民的平均居住水平作出规定。第四章审批制度    第十三条   审批村镇建房用地,以村镇规划和用地标准为基本依据。    第十四条   theprovisionsof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engineeri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