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444130
大小:141.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0-02
《2006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2006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 第29号 为了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健全评标专家库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特制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oo三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 二oo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一条--------------------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
2、,感谢阅读下载---------------------~8~================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健全评标专家库制度,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活动。 第三条评标专家库由省级(含,下同)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依法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自主组建。 评标专家库的组建活动应当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省级以
3、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其所建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的管理,但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评标专家的具体评标活动。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专家,必须从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第六条--------------------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感谢阅读下载---------------------~8~================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建评标专家库,应当有利于打破地区封锁,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
4、 省级人民政府可组建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第七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第八条--------------------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感谢阅读下载---------------------~8~================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评标
5、专家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评标专家,专家总数不得少于500人; (二)有满足评标需要的专业分类; (三)有满足异地抽取、随机抽取评标专家需要的必要设施和条件; (四)有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个人申请书或单位推荐书应当存档备查。个人申请书或单位推荐书应当附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评审,决定是否接受申请或者推荐,并向符合本办法
6、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或被推荐人颁发评标专家证书。 评审过程及结果应做成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可以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必要的招标投标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第十一条--------------------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感谢阅读下载---------------------~8~================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评标专家评标的具体情况。 第十
7、二条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每位入选专家进行考核。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及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停止担任评标专家,并从评标专家库中除名。 第十三条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精选公文范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