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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3
《青峰镇选聘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青峰镇选聘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根据县委组织部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2008年及以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第二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上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选聘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第三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间,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也可根据村里实际,兼任远程教
2、育管理员、村级活动中心主任等其他职务。第四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主要协助做好以下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任务,协助做好本村产业发展规划,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实体和科技示范园;配合完成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调查统计、办事代理、科技推广等工作;负责整理档案、管理档案、起草文字材料和远程教育设备终端接收站点的教学组织管理、设备网络维护;做好村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参与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参与村团组织的建设和工作。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担任村“两委”成员职务的,按照所担任
3、具体职务确定工作职责。第五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由我镇、村具体管理。镇党委负责安排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食宿及日常生活,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实行跟踪管理,全面掌握工作情况,督促指导任职村做好管理使用培养工作,镇党建办对管理使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及以上机关、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建立三项制度,加强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管理。1、召开座谈会制度。镇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交流工作体会、工作方法搭建平台,促其相互提高。2、谈心制度。镇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要定
4、期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谈心,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状况,注意做好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3、汇报制度。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每季度对自己的工作进行一次总结,经村“两委”负责人审阅签字后,上报镇党委。第六条村“两委”负责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指导。要落实好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岗位,压担子、交任务,让他们得到锻炼。要协助安排好食宿、安全、健康、和卫生等保障工作。要建立四项制度,加强日常管理。1、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建立《工作考勤簿》,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情况进行考勤。建立请销假制度,规范请销假行为。对因事、因病请假的,
5、严格履行书面请假程序,2天以内的村党组织负责人有权批准,2天以上的须报镇党委批准。对不履行手续擅自离岗的,一次给予口头批评,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解聘。2、学习制度。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加强自身学习,每月记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学习体会不少于1篇。3、目标承诺制度。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合理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每月工作计划,并对目标、计划的落实情况作出承诺。4、记《民情日记》和《工作日志》制度。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农户走访,了解社情民意,开展具体工作。入户情况记入《民情日记》,工作开展情况记入《工作
6、日志》。第七条每年年终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明确考核合格的三个基础条件,即必须模范遵守村内的各项制度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能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群众满意率在80%以上。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工作由镇党委统一组织,村“两委”具体实施,考核结果报镇党建办备案。第八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工作由镇党委统一组织,村“两委”负责实施。第九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纳入镇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内容。第十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间由于工作
7、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任职的,按照有关程序履行解聘手续,不再享受关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所应享受的相应优惠政策。第十一条本办法由青峰镇党建办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0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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