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441921
大小:207.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10-02
《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行政许可类-采矿许可(新立)职权编码:1100-A-00100-140400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受理申请接收凭证提交材料不予受理(告知理由、救济权利)补正不需许可: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材料逾期未补正的需听证的有特殊程序的意见反馈需延期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复印件);3.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4.储量核实报告及备案证明、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土地复垦方案批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方案评审意见(批复);5.安监部门意见;6.公开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7.采矿权价款缴纳凭证;8.县级国土部门审查意见;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审查决定准予许可承办机构:行政审批科(受理、审查、决定、送达)服务电话:0355-2056619监督电话:0355-2114332配号系统公示制作采矿许可证存档(矿管科留存采矿证复印件)送达(法定期限内)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行政许可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职权编码:1100-A-0020
3、0-140400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申请接收凭证提交材料不予受理(告知理由)补正受理不需许可: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材料逾期未补正的需听证的有特殊程序的意见反馈需延期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提交的材料: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正式文件);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三、项目建议书批复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四、项目纳入国家或省有关规划、计划的清单复印件(需加盖建设用地单位公章),未纳入的要提供国家或省有关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支持性文件;五、补充耕地方案、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委托补充耕地的
4、委托协议等,已验收的耕地附已验收批文;六、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七、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八、申请矿山建设用地预审,需提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或颁发的采矿许可证;九、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乡级以上土地利用规划图(局部图并加盖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章)、现状图、补充耕地位置图,报国土资源部预审的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十、属于《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情
5、形的,可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申报材料应包括规划修改方案(占用基本农田的要包括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和基本农田补划位置图)、规划修改听证会纪要、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及论证意见;十一、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安排情况的承诺;十二、建设项目在城镇规模控制范围内的,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十三、工业用地及经营性用地项目,附与竞得人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向中标人发放的《中标通知书》;十四、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
6、用地预审的不提供第三、六、七项材料。审查复审决定..承办机构:行政审批科(受理、审查)规划科、耕保科、地籍科、资源站、矿管科、地环科(复审[会签])局长办公会(决定)行政审批科(送达)服务电话:0355-2056619监督电话:0355-2114332制发决定文书(制发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存档送达(法定期限内)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行政许可类-国家秘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职权编码:1100-A-00300-140400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申请接收凭证提交材料不需许可: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材料逾期未补正
7、的需听证的有特殊程序的意见反馈需延期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不予受理(告知理由、救济权利)补正需提交申请材料:1、《对外提供保密测绘成果申请表》1份;2、对外提供保密测绘成果单位公函(明确合资、合作项目对外提供保密测绘成果资料的目的、品种、形式、精度、比例尺和范围等)1份;3、外方身份证明材料;4、拟提供成果的说明性材料,包括成果种类、范围、数量及精度等。一式2份;5、对外提供保密测绘成果单位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表证、营业执照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人为政府部门的除外);6、县级以
8、上政府部门对该项目的批文(复印件1份);7、申请单位与外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书(中文版)(复印件1份);8、拟提供成果为申请人既有的,应当提交该成果一套及成果所有部门或单位同意申请人使用的证明文件;9、所在地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函。审查复审技术处理(对外提供适用)依据《国务院批转国家测绘局(关于对外提供我国测绘资料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1983〕192号)第十条规定,申请人对测绘成果自己完成技术处理有困难时,可预先(提前半年)提出要求,由市测绘信息中心统一安排施测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