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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2
《河北水质在线监测远程质控技术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河北省水质在线监测远程质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2017年3月一、标准制订背景2014年4月,环保部办公厅发布[2014]43号文《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的质量是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和生命线,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不仅关系着数据的客观、真实、有效,也关系着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公信力,更关系着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与决策的正确性”。该文也明确提出,“推进质控平台和网络建设,创新质控手段。构建国家、省、市三级环境监测质量监控体系”。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5]5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
2、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提出“各级相关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015年12月,环保部发布[2015]176号文《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提出“国家负责国家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自动监测远程质控:对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进行远程质控,实时动态监视和分析水质自动监测的数据质量,实现可疑数据自动报警”。2016年3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
3、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提出,“地表水自动监测远程质控技术应用示范,开展国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远程质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对自动站进行远程质控改造,采用远程质控系统对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远程质控,对监测数据质量进行实时监视和分析,为监测质量监督核查提供依据”。综上所述,水质在线监测远程质控在国家层面已经成为水环境保护着力推广的关键管理手段,关于水质在线监测远程质控的技术指导规范亟待出台。二、任务来源,主要工作过程2016年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了《河北省水质在线监测远程质控技术规范》(DB2016-XX)河北省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编号为XXX,任务承担单位为河北鸿海环保科
4、技有限公司,协作单位为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该任务下达后,河北鸿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组成标准编制组开展《河北省水质在线监测远程质控技术规范》的制订工作。查阅国内外相关技术资料,进行认真研究,根据管理方指导思想,参考现有设备设计标准进行标准制订,编写《河北省水质在线监测远程质控技术规范》草案征求意见稿和标准编制说明。三、确定技术规范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的依据水质在线监测的远程质控应该是通过一套软硬件匹配的自动化系统来实现的。这套系统应该是独立于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的,具有独立的控制系统、独立的通信系统和独立的标准物质传输
5、系统。该标准中对于这个系统进行了定义,并对该系统的技术指标、参数、性能要求等内容的做出制定,其间参考了行业标准《HJ/T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以及地方标准《DB13T1642.1水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第1部分技术要求和安装技术规范》、《DB13T1642.2水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第2部分验收技术规范》和《DB13T1642.3水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第3部分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以使该
6、系统的参数制定及性能指标满足环境保护行业要求。该标准主要适用于这一套自动化的质控系统的安装、验收、试运行和考核,核心应用是对所质控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四、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2012年4月11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文件[2012]57号,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第8条废水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关于采样管路描述如下:8.1废水采样系统(1)检查采样点与分析仪器连接,是否正常联通,无给水、排水管路外的其他旁路;检查反冲洗管路,不存在对采集水样的稀释现象;不正常运行
7、情形判别:存在给水、排水管路外的其他旁路,反冲洗水存在对采集水样的稀释现象。在《河北省水质在线监测远程质控技术规范》中对采样管路的规定如下:5.1.5.12工作溶液的输送过程不应对在线监测设备的取样过程造成诸如稀释、混合的影响。《HJ/T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第6章数据有效性关于监测数据描述如下:6.5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误差大于1%时,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为无效数据。在《河北省水质在线监测远程质控技术规范》中对数据传输的规定如下: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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