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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8
《有关做好2015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做好2015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厅发〔2015〕50号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单位,相关行业协会: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水平,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38号),结合我区实际和相关单位请求举办有关技能竞赛的要求,现就举办2015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竞赛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实施高技能人才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我区高技能人才工作,通过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各行业和职业领域不断发现和选拔
2、具有高超技能的人才,促进技能人才更快更好地成长,竞赛坚持社会效益为主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竞赛工种2015年全区计划组织开展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共3大类14个职业(工种),竞赛活动前统一冠名“2015年中国技能竞赛——西藏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三、组织领导(一)各类竞赛实行承办单位负责制,承办单位必须成立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竞赛组织委员会,并设办公室、技术工作委员会和监督仲裁委员会,选派得力人员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明确逐级组织竞赛准备、报名选
3、拔、决赛时间、地点和职业标准、考评办法、竞赛安全、竞赛质量监督与仲裁、技术点评等环节内容;联合举办的竞赛,还应明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作单位以及各自职责。(二)各类竞赛要成立评委会,评委会原则上由竞赛职业(工种)行业中的工程技术人员、职业院校高级教师和企业中的技师以上技术等级的人员组成,对具有竞赛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优先选用。每一竞赛职业(工种)评委不少于3人。(三)各类竞赛的裁判人员应严格执裁,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具有本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一竞赛职业(工种)裁判
4、员不少于2人。四、组织形式为充分调动地(市)、企业、行业(协会)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参加自治区级竞赛的积极性,2015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地(市)、集团、公司、企业或职业(院)校、协会为单位组织竞赛。五、评比标准地(市)、企业组织开展的竞赛所需经费自行筹集解决,进入自治区级竞赛的,所需经费由承办单位筹集。职业技能竞赛经费要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六、评比标准竞赛须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或以上职业标准进行,具体评比标准由各举办单位组织评委会成员制定。竞赛采取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以实际
5、操作为主的方式进行考评,职业(工种)项目的试题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会同包括举办单位在内的专家命题。七、激励政策各地、各竞赛承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竞赛与评价相结合的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制定竞赛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单位和个人组织参加竞赛的积极性。对纳入2015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的各职业(工种)参赛选手可享受以下激励政策:(一)团体奖设金、银、铜奖,颁发奖牌和奖金;个人名次奖设一、二、三名,颁发“西藏自治区技术能手”证书和奖金。(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各竞赛职业(工种)按照相应等级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命题开
6、展竞赛,参赛选手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三)晋升职业资格。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并获“西藏自治区技术能手”称号的单项前二名参赛选手,可晋升为技师。以技师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并获“西藏自治区技术能手”称号的单项前一名参赛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八、相关要求(一)各竞赛举办单位要在组织竞赛前发布竞赛信息,广泛深入发动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
7、竞赛。对有亮点和看点的竞赛工种,决赛可安排电视台通过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赛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刻苦钻研技术的优秀事迹,展示竞赛作品。(二)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各职业(工种)竞赛承办单位要在竞赛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职业资格证书。1. 裁判签名确认的竞赛成绩汇总表;2. 主办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名确认的办证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3. 选手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二张(按名册顺序排列);4. 符合晋升职业资格条件的参赛选手还需提供原已取得的职业资
8、格证书复印件和竞赛成绩排名表(裁判长签名和承办单位盖章确认);5. 本职业(工种)竞赛实施方案。(三)竞赛总结。各项竞赛要在竞赛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总结和《职业技能竞赛情况表》(见附件2)、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和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地(市)竞赛情况总结面书材料及有关表格请于当年12月31日前报送。附件:1.2014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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