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相关技术规定

局内相关技术规定

ID:19409530

大小:44.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0-02

局内相关技术规定_第1页
局内相关技术规定_第2页
局内相关技术规定_第3页
局内相关技术规定_第4页
局内相关技术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局内相关技术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局内相关专题会议纪要及相关规定一、关于建筑坡屋顶和夹层、底层架空层面积计量及其城市基础配套缴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02年11月19日第8次专题会议纪要)1、建设坡屋顶,层高不足2.2米的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层高超过2.2米的部分,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2、为了建筑景观或公共用途,只作公共通道、休闲廊、绿化景观透视等使用,建设底层跳空架空层,无论层高是否超过2.2米,均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3、建设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架空层,层高超过2.2米的,计算全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层高未超过2.2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二、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2、关于试行《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项目项目招标及方案征集暂行规定》的通知(武规技字[2004]2号)第三条在武汉市市域范围内进行的下列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应进行项目招标或方案征集:(一)位于城市主干道两侧地段、重点建设地区、风景区范围以及与城市湖泊、山体、江河相邻地区的重要规划及设计项目;(二)全市重要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规划;(三)重要规划项目的规划研究。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试行《武汉市城市建筑色彩管理规定》及《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的通知(武规[2003]14号)第二条本市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及附属设施(含建筑墙体、门窗、入口、屋顶以及附属建筑等

3、部位)的管理适用本法。第四条建设项目建筑外立面基色调、辅助色调和点缀色调应按照《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规定,根据建筑所处的城市色彩控制管理区、建筑主导功能、建筑体量、形式和材料的不同以及本市地理特点和气候条件合理确定,并与周边建筑以及城市环境色彩相协调。第五条建设项目的建筑色彩应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管理:  (一)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或分局根据《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对建设项目的建筑色彩提出指导意见,并附在规划设计条件中。  (二)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或分局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对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所确定的建筑色彩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对特殊地区、

4、重要地段、重要建筑的建筑色彩管理,应提交局技委会讨论;对旧城风貌保护区、优秀历史建筑周边、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筑色彩管理,应提交专家咨询会讨论。  (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或分局在核准建设单位报审施工图时,应根据批准的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对建筑设计图、建筑立面色彩效果图进行审查。  第六条建设项目必须按批准的建筑设计图及确定的建筑色彩进行施工,确需变更建筑色彩的,应报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或分局核准。  第七条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时,建设单位应在其施工现场,将审批后的建筑立面色彩效果图和公示牌予以公示。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相关资料及竣工立面彩色图片一

5、并报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或分局纳入建筑规划验收范围,验收合格的颁发规划验收合格证四、武汉市城市规划道路两侧景观工程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景观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妥善处理建筑与景观的关系,满足人流疏散、消防、场地排水、无障碍设计等方面的要求,并不得影响临街建筑的正常使用。第十条城市规划道路两侧不得修建围墙,使用功能确有必要的,应当采用绿篱、通透式或半通透式围墙。第十一条城市规划道路交叉口三角形范围内的景观工程设计方案不得影响车辆的行车视线,防碍城市交通。五、武汉市居住建筑立面设计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彰显城市特色,美化城市形象,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和城市景观环境质量,规范建筑设计行

6、为,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临城市干道以及商业街、步行街、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等城市重要地段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立面设计,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居住建筑的立面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设计要求,体现时代特色。遵循简约、经济、节能、环保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创造美观、整洁、协调的城市景观。第四条居住建筑的色彩应当符合《武汉市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的规定,不得采用具有强烈视觉冲突及与城市气候特点、区域环境不相适宜的颜色。第五条居住建筑的广告设置应当符合《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规定》和《武汉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的规定,

7、并与建筑物的体量、色彩、风格相协调。广告位不得影响房屋的通风采光,并不得破坏建筑物的天际轮廓线。第六条居住建筑亮化设计中照明灯具的光源应当采用散射光或漫射光,不得对住户和周围环境产生视觉污染,并不得妨碍城市交通。第二章屋顶设计第七条居住建筑的屋顶造型应当起到丰富城市景观的作用。城市高架桥、轻轨沿线两侧的居住建筑提倡采用坡屋顶形式,采用平屋顶时宜布置大面积绿化或彩色铺装,不得裸露黑色防水层。第八条居住建筑屋顶上设置的水箱间、电梯机房、冷却塔等设备用房,伸出屋面的通风道、排烟道等管道应当结合立面和屋顶造型进行隐蔽设计,不得直接外露。第九条屋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