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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载时间:年月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碚区分局电子公文北碚工商办〔2016〕26号重庆市工商局北碚区分局关于印发2016年市场主体不定向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工商所:现将《2016年市场主体不定向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工商局北碚区分局2016年9月6日—25—重庆市工商局北碚区分局2016年市场主体不定向抽查工作方案为切实贯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一步促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落实,强化对年度报告信息以及其他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市局《2016年内资市场主体不定向抽查工作方案》、《2

2、016年重庆市外资企业年报信息和出资信息抽查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分局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针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不定向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抽查时间安排内资市场主体抽查工作时间从2016年8月25日至10月31日。各工商所检查组于10月14日前完成全部现场检查工作,10月31日前将抽查结果录入系统。由于内资企业的抽查工作需要使用市局开发的公示信息核查软件,各工商所检查组应先行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抽查工作,待分局组织核查软件使用培训后,再开始内资企业的抽查工作,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外资市场主体抽查工作时间从9月1日至10月2

3、0日,各工商所于10月20日前将外资企业抽查结果报分局监管科。—25—二、抽查对象(一)内资市场主体抽查对象1.2016年6月30日(含)前已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报告的内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3%的比例抽取,作为检查对象。2.2015年6月30日(含)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或者纸质报送2015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按照3%的比例抽取,作为检查对象。3.在公司出资信息定向抽查中已经被抽查的企业不列入本次不定向抽查的检查对象。4.市局已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从主体库和人员库中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检查人员,并通

4、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以任务的方式将检查名单下发至检查人员A名下。(二)外资市场主体抽查对象此次外资市场主体抽查包含年报信息抽查和出资信息抽查两项任务。出资信息抽查对象为2015年度成立的外资法人公司,按照100%的比例抽取。年报信息抽查对象为2016年6月30日前已经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信息的外资企业,按照3%的比例抽取。市局已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抽查对象,抽查名单见附件。三、抽查内容—25—(一)内资市场主体抽查内容本次抽查应针对市场主体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所有年度年报信息以及即时信息进行检查;个体工商户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的

5、,应针对纸质年度报告中的所有项目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按照《重庆市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暂行细则》和《重庆市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暂行细则》执行。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并公示的所有年度年报信息,个体工商户报送的所有年度年报信息。市场主体选择不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也应当作为检查内容。2.截至2016年6月30日(含)企业公示即时信息的情况。3.是否可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取得联系。(二)外资市场主体抽查内容出资信息检查主要针对企业是否按规定公示出资信息,企业公示的出资信息是否准确,企业是否按《章程》约定期限按期缴纳出资

6、等事项进行检查。年报信息检查主要针对企业公示的2015年度年报信息是否准确等事项进行检查。工商所检查人员按上述检查内容要求进行检查外,也可对被检查企业的其他即时信息或其他年度年报信息开展检查。具体开展检查要求按照《重庆市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暂行细则》规定执行。—25—四、检查方式具体检查方式按照《重庆市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暂行细则》和《重庆市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暂行细则》执行。1.市局登记企业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分局监管科指导各工商所检查组开展检查、公示抽查结果。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分局监管科将实地核查记录表等相关

7、检查材料上报,由市局列入。2.检查中,各工商所检查组在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基本方式开展的同时,还应使用市局开发的公示信息核查软件,实现对内资企业公示信息的智能化比对(外资企业不使用业务系统和核查软件,下同),提高抽查工作效率,确保抽查结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3.核实是否可以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应以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为准,采取实地核查方式予以查证。通过实地核查,发现市场主体已不在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按《重庆市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暂行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查实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

8、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见附件),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或者企业—25—(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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