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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实施细则(2009.2)》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扬州市民政局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卫生局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扬政民[2009]41号扬财社[2009]17号关于印发《扬州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了认真贯彻市政府《扬州市区社会基本医疗救助实施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4〕127号)和《扬州市区临时困难应急救助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8〕107号)精神,现将《扬州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9扬州市民政局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卫生局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9扬州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根据市政府《扬州市区社会基本医疗救
2、助实施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4〕127号)和《扬州市区临时困难应急救助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8〕107号)精神,为完善我市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医疗救助对象本办法所称的市区居民是指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的城市居民。具体包括:1、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低保证)市区低保人员2、持有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的市区特困职工3、三无对象,主要包括市社会福利中心收养的三无对象,市五台山医院、惠民医院收治的三无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和社会散居的三无对象4、患有恶性肿
3、瘤、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的低保边缘人群(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优抚对象等)和其他困难居民5、因病致贫的困难对象6、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救助对象9二、医疗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1、参保救助。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中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外,其他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额资助其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后享受《扬州市区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2、医前救助。对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含骨髓移植)、尿毒症(含肾移植)的低保对象、特困职工中急需要抢救的患者,首付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区民政、财政部门预付不超过2000元的医前救助资金,打入定点医疗机构
4、账户。3、慢性病救助。对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中的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类风湿、精神病、肝炎、哮喘、红斑狼疮等慢性疾病患者,由区财政提供每人每年300元的购药补助。4、即时救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在定点医疗救助医院就医,除按照居民医保政策正常结算以外,凡符合居民医保可报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给予如下即时救助:⑴普通病门诊费用(三个特殊病种除外),在患者个人帐户费用用完以后,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用,年度累计在5000元以内的部分,享受60%的费用减免。⑵住院费用(含三个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年度费用在1000元至70000元之间的部分享受20%的费用减免。95、大病救助。
5、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患者年度个人累计自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在2000元(在医保可报销范围内)以上的部分给予临时性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1)对低保对象、特困职工给予40%的救助。(2)对低保边缘对象给予30%的救助。(3)对其他困难群众(指家庭年收入低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且无其他资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困难对象)给予20%的救助。6、按实救助。对三无对象由政府指定医疗机构实行定点救助。三、医疗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和资金结算方式1、参保救助。每年4月底前,市民政部门将救助人员名单报送市社保中心核对后,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统一申报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批,并发放医
6、保卡。2、医前救助。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入证明及重大疾病诊断证明等有关材料,区民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符合医前救助条件的,由区财政部门实施救助,救助资金打入定点医疗机构账户。3、慢性病救助。患有规定的慢性病的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入证明及慢性疾病诊断证明等有关材料,经区民政、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给予救助。94、即时救助。低保对象、特困职工在政府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直接减免救助资金,医疗机构在每季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核后,由市财政
7、部门结算资金。5、大病救助。①对低保对象、特困职工和低保边缘对象,在政府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直接给予大病救助减免,事后医疗机构将相关材料上报市民政局、医保中心审核后,由市财政部门结算资金。②其他救助对象按季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入证明、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和医疗保险报销结算清单及有关凭据等有关材料,区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初审后,对符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条件的,每季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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