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391349
大小:33.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0-01
《丹东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培训材料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丹东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培训材料之丹东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培训材料之(专业技术岗位)第一部分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 凡列入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各类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中的专业技术岗位,都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各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册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中涉及到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
2、岗位分为7个等级,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其中一级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二级岗位的聘用,报省政府人社部门核准。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市属事业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2:4:4;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1:3:6;乡(镇、街道办事处)属事业单位不超过0.5:3:6.5。 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如下: (1)二级、三级、四级岗位
3、之间的比例为1:3:6 (2)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 (3)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 (4)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员级岗位没有比例控制。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按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我市相关机构类别的事业单位,其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执行《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09]97号) 3.全市
4、事业单位中一级、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分别由国家和省政府人事部门调控;二级岗位申报条件和聘用程序按辽人发[2008]16号文件执行;三级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市政府人社部门调控;县(市)属事业单位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由县(市)级政府人社部门调控;市直属事业单位、三区、合作区属事业单位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由市政府人社部门统一调控。其中,三级岗位由市里统一设定条件和统一管理。实行条件、程序、总量控制。岗位核定及聘用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管理。条件按《转发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丹人
5、社发[2011]92号)执行。 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实行动态管理,未经政府人社部门批准不得突破。 4.对于规模小、人员编制少(5人以下)、类型相近的事业单位,由单位主管部门商各级政府人社部门统一设置和管理。市人社局按照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设置的岗位方案进行核准,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在经核定的岗位数额内自主聘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捆处理。如遇到不愿意打捆处理的,也可按各事业单位实际,严格按标准比例核算,分别核定专业技术岗位。 三、特设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事业单位承担国家或
6、省重大科研项目和课题,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引进的国外或省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省外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其他因工作急需确需设置的,也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关于特设岗位的设置,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特设岗位属于经政府人社部门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岗位,它可以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设置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权限相关规定确定。在设置特
7、设岗位时,够哪个级别聘哪个级别,要严格控制。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特设岗位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送政府人社部门核准。 四、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问题 92号文件中第八条还需要再做以具体说明。2008年11月28日以后聘用(晋升)专业技术岗位上一层级人员,只能进入本层级最低等级。对2008年11月28日至实行设岗聘用期间由下一岗位层级聘用到上一岗位层级,可能产生的下一层级差不予考虑。再一个问题,就是平稳入轨后,空余专业技术岗位的使用要考虑事业发展的需要,要按比例逐年使用,市人社局专业
8、技术人员管理处对各单位每年使用的空余岗位数量进行核准。 五、关于在两类岗位同时聘用人员(即"双肩挑"人员)的岗位等级确定问题 先给大家解释下,什么叫"双肩挑"。规范的说法呢,就是"在两类岗位同时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聘用。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