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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1
《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审核流程与注意事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审核流程与注意事项为规范和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管理,方便毕业生申请补偿资金,从2011年度起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统一采用在线申请方式,有关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一、补偿额度申请与审核(一)毕业生申请1.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生(以下简称学生)实际就业后即可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网站(http://aid.ec.js.edu.cn)填写并打印《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样和填写说明见附表1)。2.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为学费补偿申请受理期,学生持以下材料先后到乡镇财政所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费补偿额度:(
2、1)正确填写并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2份);(2)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费证明(学费收据)、居民身份证和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原件(在企业就业的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大学生农村任教工程学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3.符合学费补偿政策的学生在受理期内未提交申请的,统一纳入下一年度补报范围。(二)县级审核20currencydeposit,weprescribeapassonaregularbasis,qilucardaccountonaregularbasis),certificatebondsandsavingsbonds(electr
3、onic);3.notdrawnonabanksavingscertificate,certificatebondsapplyformortgageloans,acceptingonlythelender-5-1.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费补偿申请时,必须严格审查学生的学费补偿资格,重点审查其是否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单位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就业协议必须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金条款)、是否属应届毕业生就业、实际缴纳学费证明是否有效、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对审核通过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和经办人必须签字确认、填写学费补偿额度,并按要求留存申请表和学费证
4、明原件以及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和借记卡复印件。在企业就业的还需留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农村任教工程学生还需留存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粘贴在存档申请表的留存附件粘贴栏)。2.每年6月上旬,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学费补偿申请表集中送同级财政部门确认。财政部门确认后,该年度学费补偿新增额度就最终确定。3.每年6月中旬,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将新增补偿额度申请提交备案,经省教育厅确认备案信息后打印《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分年拨付审核表》(简称分年拨付审核表,在管理系统中打印
5、,表式见附表4)、通知学生办理首年资金拨付审核手续。二、资金拨付申请与审核(一)学生申请拨付资金每名学生的补偿资金分三年拨付,每年4-6月20currencydeposit,weprescribeapassonaregularbasis,qilucardaccountonaregularbasis),certificatebondsandsavingsbonds(electronic);3.notdrawnonabanksavingscertificate,certificatebondsapplyformortgageloans,acceptingonlyth
6、elender-5-,已经确认学费补偿资格的学生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分年拨付审核表凭以下材料申请资金拨付:(1)就业单位在当年拨付审核栏签字盖章证明其正常服务;(2)本服务期内工资发放证明(工资单),在企业就业的还需提供本服务期内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3)个人借记卡变更的需持新卡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所有材料粘贴在分年拨付审核表留存附件粘贴栏)。学生完成本年度资金拨付审核手续后,其分年拨付审核表交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存。(二)审核资金拨付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资金拨付申请时,重点审查学生是否在基层单位正常服务(查看工资关系、社会保险金缴纳凭证等
7、)。在3年服务期内,经提拔或调动后的工作单位(含跨县调动)仍符合苏财教〔2009〕71号规定的苏北基层单位且就业时间无间断(以工资发放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为准)的,可继续保留学费补偿资格,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须在管理系统中对其进行就业单位信息变更操作(跨县调动的由原受理县进行“迁出”操作、接受地所在县进行“迁入”操作),参照补偿额度申请要求对变动后的就业单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并留存附件材料(附表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应在分年拨付审核时终止其学费补偿资格:(1)上次资金拨付后在原服务单位服务不足1年、提前离开苏北基层单位(包括提拔或调动后的工作单位不属苏北基
8、层单位)的;(2)不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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