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律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ID:19322222

大小:35.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0-01

律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_第1页
律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_第2页
律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_第3页
律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_第4页
律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律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全体理事,各地、州、市律师协会(联络部),兵团律协,直属分会,全区各律师事务所:  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是律师法赋予律师协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新形势下实现律师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制度化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疆律师行业考核工作,新疆律师协会于2013年6月启动了《新疆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修改工作,《新疆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修改稿)》先后经新疆律师协会秘书处、新疆律协执业年度考核委员会、会长办公会多次讨论修改,形成了《新疆律师协会律师

2、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凝聚全区律师智慧,提高行业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质量,《征求意见稿》于2013年12月12日在新疆律师协会网站公开发布,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征集的意见,新疆律协秘书处又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  《修订草案》与《新疆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相比,在内容有很大变化。例如:在考核内容中,要求各地、州、市律师协会(联络部)、兵团律师协会、新疆律协直属分会细化考核内容,制定

3、可以量化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等次基准;在考核等次中,由原来的三个等次变为四个等次,增加了“优秀”等次;对于考核结果,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设定了严格的处理措施;在考核程序中,取消了“暂缓考核”制度,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设置了详细的复核复议程序。  2013年12月23日至27日,新疆律师协会理事对《修订草案》进行了通讯表决。表决结果是,表示赞成的67票,弃权的0票,反对的2票。新疆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共有理事69人。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章程》和《新疆律师协会理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示赞成的已经超过半数,《新

4、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修订草案获得通过,现予以发布,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新疆律师协会  2013年12月30日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工作,深化律师执业行为评价体系建设,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的规定,结合新疆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是律师协会对律师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评价的一项机

5、制化行业管理活动。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目的是教育、引导和监督律师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第四条新疆律师协会负责全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新疆律师协会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建章立制、工作部署、检查督导、组织复议等工作,新疆律师协会考核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规则由新疆律师协会另行制定。  第五条地、州、市律师协

6、会(联络部)、兵团律师协会、新疆律协直属分会负责组织实施所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第六条地、州、市律师协会(联络部)、兵团律师协会、新疆律协直属分会应当设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机构,建立和完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定机制,编制年度考核工作计划方案,审查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意见,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对本所律师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评议,出具考核意见。执业律师不满三人的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主任直接负责组织本所律师的考核工作,出具考核意见。  

7、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通知所在律师协会。律师协会可以派人参加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活动。  第八条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第二章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  第九条所有律师均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  第十条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下列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的情况。  (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的情况。  (三)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四)思想政治表现的情况。  (五)执业活动的情况。  (六)办理群体性、敏

8、感性案件的情况。  (七)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以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八)参加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情况。  (九)专业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的情况。  (十)案卷材料归档的情况。  (十一)受到表彰的情况。  (十二)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况。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