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304359
大小:118.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9-24
《化工产业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化工产业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填报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问题类别单位名称所属市县问题基本情况整改意见完成期限监督落实责任部门备注1东营华泰纸业化工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6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组织报名考试2017.8安监局2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仪表机柜室面向具有火灾爆炸装置的一侧设有门窗封堵机柜室门窗2017.8安监局氯碱工艺8名新员工未考取特种作业证书组织报名考试2017.83东营华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硝化工艺2名员工未考取特种作业证书组织报名考试
2、2017.8安监局4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罐区装卸平台值班室内采用非防爆电器全部设置为防爆电器2017.8安监局5山东华泰英特罗斯化工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名电工、5名氧化工艺员工未考取特种作业证书组织报名考试2017.8安监局6胜利油田高原化工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车间内未采用防爆工作全部更换为防爆工作2017.8安监局安全阀未按期进行检查组织进行检测2017.8问题类别单位名称所属市县问题基本情况整改意见完成期限监督落实责任部门备注7山东康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东营经济
3、技术开发区反应釜部分压力表读数不准更换压力表2017.8安监局生产车间安全出口标示缺失设置安全出口标示2017.78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苯胺车间一楼消火栓箱破损进行修复2017.7安监局盐酸罐区围堰空洞未封堵进行封堵2017.7液碱罐区未设置围堰设置围堰2017.7液氯储槽安全阀未安装静电接地安装静电接地2017.79东营鲁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脱硫分厂二氧化硫泄漏报警器安装高度不符合距离地面30-60CM的要求重新安装2017.8安监局方圆一厂电解一车间油浸式变压器
4、未设置在单独的变压器间内,与配电室合用应单独设置2017.810东营市东海聚苯乙烯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DCS系统无声光报警系统增设声光报警系统2017.8安监局苯乙烯储罐未设置氮封系统设置氮封系统2017.12问题类别单位名称所属市县问题基本情况整改意见完成期限监督落实责任部门备注11胜利油田方圆防腐材料有限公司胜防科技分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设备坑边缘未设置警示标志设置警示标志2017.7安监局12胜利油田方圆油气开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压储罐与压力储罐设置在同一罐区停用压力储罐2
5、017.7安监局13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氯气处理A段应急照明灯破损进行更换2017.7安监局M-2201A/B氯甲烷进料一楼处导淋阀未盲堵进行盲堵2017.7液氯贮槽进出口未设置紧急切断阀设置紧急切断阀2017.914山东东昌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料储罐未设置高液位报警装置设置高液位报警装置2017.10安监局主控室空气呼吸器破损更换空气呼吸器2017.1015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氯化钛防护栏破损更换防护栏2017.8安监局16东营市盛聚化
6、工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柴油桶未贴标签已整改2017.07安监局临时线较多,风扇空转现象严重已整改2017.0717东营市智腾化工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已按时变更2017.7安监局无安全诊断正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诊断2017.1218胜利油田新邦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1名电工未进行复审已报名参加培训2017.11安监局安全设施保养资料不足特种设备与其他设备分别记录2017.719东营佛斯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安全防护用品超过有效期定期更换201
7、7.12安监局未对救援器材进行定期维修保养按要求定期保养2017.720胜利油田正旭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检查记录不全已组织安全检查2017.7安监局无企业领导现场带班记录按要求组织领导现场带班2017.821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氯丙烯车间静电接地断开已按规范进行接地2017.7安监局氯丙烯车间E121小平台护栏断开已整改2017.722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东营石油分公司第38加油站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4号加油胶管处渗漏已更换2017.7安监局5号加油机接地脱落已维修2
8、017.723金达源加油站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台水泵电机需要换密封圈已更换2017.7安监局油罐阀门跨栏缺静电连接线已连接2017.724山东金顺油品有限公司第二十一加油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油罐阀门跨栏缺静电连接线已连接2017.7安监局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