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专题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专题

ID:19300688

大小:28.39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09-30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专题_第1页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专题_第2页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专题_第3页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专题_第4页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专题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专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专题  篇一:浅谈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及其启示  浅谈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及其启示  提要: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充实、逐步完备。研究分析古代监察制度,对我国现代监察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本文从总结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历史出发,通过对古代监察制度特点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对现代监察制度建设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监察制度演变特点启示  我国作为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文化源远流长。封建统治阶级在长期的统治过程中,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治制度,其中的行政管理体制也日趋完善。而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监

2、察制度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与完善,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官吏监察体系,职能齐全、机构独立,体制完善,对社会的稳定、国家的统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监察制度在不同朝代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发展、演变过程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1.我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的历史发展阶段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随同封建制度的产生而萌芽,伴随封建专制主义集权的建立而诞生,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强化而发展完备。按照其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基本脉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先秦时期的萌芽阶段  秦汉时期的形成阶段  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

3、的完善阶段  宋辽金元至明清时期的成熟阶段  2.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我国古代的行政监察制度是历代封建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秩序、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一种工具,是巩固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手段。在其发展和演进的过程中,深深烙上了中国特色的印记。概括地说,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监察权力与封建皇权紧密相连。  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里,一切权力皆来源于皇权,从属于皇权。封建监察制度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单向性监察,设立的目的是维护和巩固封建皇权专制,是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监察机构作为皇帝监控中央和地方官员、抑制相权等官僚

4、权力的工具,只对皇帝负责。监察权是依附于皇权的,只不过是皇权的延伸。历朝历代监察组织机构的设置、监察官员职责功能的变化,都是以加强皇权为原则,以强化中央集权为目的的。中央集权的加强,封建皇权的膨胀,监察机关的监察权力也随之增强。我国封建社会政治的总体趋势就是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监察机构正是适应这一趋势而不断被强化。  监察机构和权力运用的相对独立性。  虽然古代监察权依附于皇权,但监察机构的设置与监察权力的运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从组织机构方面看,在古代监察制度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模式,中央和地方监察机关和官

5、员直接对皇帝负责。自两汉以后,监察机构基本从行政体系中独立出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专门的监察机构和官员,形成了独立的监察体系,直接对皇帝负责,不再受其他行政部门的制约。如东汉时期设御史台为专门的监察机构;唐朝时御史台成为直接对皇帝负责的独立监察机构;元代时御史台成为与行政机关中书省和军事机关枢密院平行的机构;明朝时御史台地位与中书省、大都督府并列,且形成了包括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和十三道监察御史互不隶属、分工合作的多元监察网络。从监察权力的运行方面看,监察官员在进行监察职能时,  不受其他任何官员的制约影响,而是直接对皇帝负责,有力地保障了监察机

6、构独立地行使监察权。  监察官员位卑权重、以小制大。  在我国封建政治制度中,监察官员的角色十分微妙。自隋朝设立御史职务开始,历朝历代监察御史的地位都比较低下。比如作为高级监察官员的御史大夫,隋朝时为从三品,唐朝时为正三品,宋朝时为从二品,元朝和明朝时为正二品。虽然监察官员品级较低,但其监察权限却非常之大,上至公卿宰相、下至普通官吏的违法失职均可弹劾。  监察活动越来越法制化。  我国历朝历代统治者重视用法律对监察活动进行规范,监察活动在其发展过程中越来越法制化。如汉朝时的《刺史六条》、隋朝的《监察六条》、唐朝的《巡察六条》《风俗廉察四十八法

7、》、宋朝时的《监司互监法》、元代的《宪台格例》、明朝的《宪纲条例》和清朝的《钦定台规》。这些法规的制定,对于监察机构的设置、监察官员选任考评及其职权范围的设定,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而有利于监察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行政监察方式动态化。  我国古代监察机制是经常性监察和临时性巡察相结合,除在中央设御史台进行经常性的监察外,还有就是中央不定期、临时性差派监察官员到地方进行巡视。如汉武帝时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部,每部设有刺史专门负责本部的监察事务。刺史每年八月起巡视所部郡国,巡察时“乘传周行”③,年底回京奏报。这种做法可以割裂监察官员与地方官员之间

8、的利害关系,防止他们相互串通,从而保证行政监察的有效性。  重视监察官员的选任。  我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非常重视监察官员的选拔和任用。在选任方式上,监察官员一般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