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18年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专利)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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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项目资助申报指南一、申报条件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项目已列入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项目,并且国家、省资助经费已经到位;3.单个项目获国家、省资助资金额度不少于100万元,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4.企业单位承担的项目获得国家、省财政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的50%(重大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和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项目除外);5.对于联合申报的项目,由各合作单位独立申请市配套项目资助,同时申报单位获分配

2、到的资助资金额度不少于100万元;6.项目申报前经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推荐或备案(高校院所直接申报的项目除外);7.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项目合同或申报书必须有总投入预算或新增投入预算;8.项目实施已到期的必须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半年内提交验收申请;9.重大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和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单位承担的国家、省级科技(专利)计划项目须在—6—国家、省资助经费到位后18个月内申请配套资助,如果申请配套资助时已超过项目实施期,需核算项目实际投入后,按各级财政投入最高不超过实际总投入给予配套资助;其

3、他企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须在实施期结束后两年且验收通过后18个月内申请配套资助;10.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2017﹞341号)中的情形。详细要求请查看《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修订)》(东府办〔2016〕19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的补充通知》(东府办函〔2017〕831号)。二、申报程序1.填报各类科技(专利)项目资助计划申请采用网上

4、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填写申请书。首次申请的单位必须新注册帐号;2.审查镇街所属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请表后,由所属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审查,市科技局网上进行受理;市属申报单位直接由市科技局在网上审查并受理;3.报送—6—镇街所属申报单位经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报所属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由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汇总申请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市属申报单位

5、经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直接交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三、申报材料(一)在研项目1.《东莞市科技计划国家、省科技项目配套资金申请书》(下载网上申请书);2.项目立项证明(项目合同书、立项文件等);3.国家、省资助经费已经到位证明材料;4.项目配套承诺函、推荐书或备案证明;5.其他相关附件材料。(二)已验收项目1.《东莞市科技计划国家、省科技项目配套资金申请书》(下载网上申请书);2.项目立项证明(项目合同书、立项文件等);3.国家、省资助经费已经到位证明材料;4.项目验收申请或延期证明材料

6、(如合同变更申请表、项目验收申请证明等);5.经主管部门确认(盖章)的验收证明材料(如验收通知、验收意见表等)—6—6.《申报东莞市配套资助国家、省科技计划有关项目支出情况表》;7.《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8.项目配套承诺函、推荐书或备案证明;9.其他相关附件材料。上述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线装成册一式二份。四、资助额度和资助方式(一)资助额度对国家立项并获得国家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市财政按不超过1:1的比例配套资助;对省立项并获得省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市财政按不超过1:0.5的

7、比例配套资助。如申报前市科技局曾出具资金配套证明或承诺函的,按承诺配套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市财政配套资助加上国家、省财政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重大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和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项目除外,但不超过总投入),同时,市财政配套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25%。申请单位的同一项目被列入国家、省多项科技(专利)计划项目的,只能申请一项配套资助。(二)资助方式1.在研项目:通过审核并获市政府批准配套资助后,项目可申请列入“拨贷联动支持计划”—6—,先由试点银行提供

8、不少于配套额度的贷款授信额度(贷款产生的利息可申请市财政贴息),待项目通过验收后,再申请拨付配套资助经费(扣除已贴息金额)。具体按《东莞市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东府办〔2015〕25号)执行;2.已验收项目:项目按照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的实际支出情况核定配套资助金额,并一次性拨付配套经费;3.对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资助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在项目实施期内按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下达年度资金预算;市重大公共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立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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